1中風脾約
蓋以些小實熱。不須峻下。故中病即止。恐復服則再傷津液。損壞元氣。所以叮嚀戒謹如此。
發汗多。若重發汗者。亡其陽。譫語脈短者死。脈自和者不死。
夫陽者。氣也。汗者。營血中之陰液也。陽氣鼓動。陰液外泄而為汗。陰液外泄。則陽氣隨之而散亡矣。此言太陽受病之時。已多發其汗。若邪轉陽明。又重發其汗。發之不已。以致陽氣隨汗而喪亡。故曰亡其陽。神者。陽之靈也。陽亡則神散而不守。陰者。胃中之津液也。
汗多則陰竭而胃燥。故譫語也。脈者。氣之先。血之府也。脈之動。陽氣鼓之也。陽亡陰竭。故脈短促而死也。但言亡其陽而不及陰者。重陽氣也。其獨重陽氣者。何也。蓋無陽則陰無以生也。若汗雖多而脈自和者。則真元未散。陽氣猶未亡也。故曰不死。雖云不死。然亦危矣。
脈浮而芤。浮為陽。芤為陰。浮芤相搏。胃氣生熱。其陽則絕。
此二條。總結上文汗下。及利小便。亡津液而致脾約之見證也。浮為陽邪盛。芤為陰血虛。搏。聚也。浮芤並見。故曰浮芤相搏。陽邪盛則胃氣生熱。陰血虛則津液內竭。故其陽則絕。絕者。非斷絕敗絕之絕。言陽邪獨治。陰氣虛竭。陰陽不相為用。故陰陽阻絕而不相流通也。
即生氣通天論所謂陰陽離決。精氣乃絕之義也。注傢俱謂陽絕。乃無陽之互詞。恐失之矣。
趺陽脈浮而澀。浮則胃氣強。澀則小便數。浮澀相搏。大便則難。其脾為約。麻仁丸主之。
趺陽。足趺上動脈也。又名衝陽。胃脈也。浮為陽脈。趺陽浮。則陽邪入胃而胃中熱。故曰胃氣強。非胃陽之正氣強也。澀為陰脈。趺陽澀。則津液熱燥而小便短數。故云小便數。非氣化行而津液多之頻數也。浮澀兩相搏聚。則知胃氣熱而津液枯矣。所以大便難而其脾為約也。
所謂脾約者。胃無津液。脾氣無精可散而窮約也。脾既無精可散。胃終熱燥而大便難。故當以通腸潤燥為治。而以麻仁丸主之。
麻仁丸方
麻子仁(二升),杏仁(一升),芍藥(半斤),厚朴(一斤),枳實(半斤),大黃(一斤)
上六味。為末。煉蜜為丸桐子大。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漸加以和為度。
麻仁味甘而潤。李時珍云。麻仁阿膠之屬。皆潤劑也。杏仁苦辛油滑。皆潤燥之劑。芍藥酸收。所以益陰而斂津液也。厚朴辛溫。下氣而寬中。枳實味苦。能破結利氣。大黃苦寒下泄。而能蕩除實熱。藥物雖峻。實和胃之法也。觀蜜丸則其性滯緩。分服則力小而綿。飲服則又和之矣。又云未效漸加。以和為度。則進步舒緩。此所以為和胃潤燥之劑歟。
辨誤,脾約一證。成注謂儉約之約。又為約束之約。內經曰。飲入於胃。遊溢精氣。上輸於脾。脾氣散精。上歸於肺。通調水道。下輸膀胱。水精四布。五經並行。是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。今胃強脾弱。約束津液。不得四布。但輸膀胱。致小便數。大便難。愚謂胃強脾弱之說。
【中風脾約】:
因為體內有輕微實熱,不需用猛烈的瀉下藥,所以見效即可停藥。若繼續服用,可能再次損傷津液、耗損元氣,因此需謹慎提醒。
發汗過多,或反覆發汗,會導致陽氣耗失。若出現譫語(神志不清的胡言亂語)且脈搏短促者,預後不良;但若脈象平和,則仍有生機。
陽氣代表氣的能量,汗則是營血中的陰液。陽氣推動陰液外排形成汗,陰液流失過多,陽氣也會隨之消散。這是說太陽經受邪時已大量發汗,若病邪轉入陽明經又過度發汗,持續消耗會使陽氣隨汗喪失,稱為「亡陽」。
「神」是陽氣的體現,陽亡則神散失守;「陰」指胃中津液,汗多導致陰液耗竭、胃燥,因而譫語。脈象是氣的先導、血的反映,靠陽氣推動,若陽亡陰竭,脈象短促則危險。文中強調陽氣而非陰液,是因無陽則陰無從化生。若汗多但脈象平和,表示元氣未散、陽氣尚存,故不致死亡,但仍屬危證。
脈浮而芤,浮主陽盛,芤主陰虛,兩者並見表示胃熱陰虧,陽氣孤立。此段總結前文因汗、下、利小便過度導致津液耗傷的「脾約」證候。浮脈為陽邪盛,芤脈為陰血虛,「相搏」指兩者結合,陽盛生胃熱,陰虛津竭,導致陰陽失衡、氣機阻隔,如同《內經》所說「陰陽離決,精氣乃絕」。注家將「陽絕」解為「無陽」並不完全準確。
足背趺陽脈浮且澀,浮表示胃熱亢盛(非胃陽正氣強),澀則因津液虧損而小便頻數(非正常的代謝旺盛)。浮澀相合,說明胃熱津枯,導致大便困難,形成「脾約」。所謂脾約,是胃無津液可供脾輸布,脾氣因此枯竭。此時應潤腸通便,用麻仁丸治療。
麻仁丸方
麻子仁二升、杏仁一升、芍藥半斤、厚朴一斤、枳實半斤、大黃一斤。
將六味藥研末,加蜜製成梧桐子大的丸劑,每次服十丸,每日三次,逐漸加量至見效為止。
麻仁甘潤,與阿膠同屬潤劑;杏仁苦辛油滑,能潤燥;芍藥酸收,可益陰斂津;厚朴辛溫,寬中下氣;枳實苦味破結行氣;大黃苦寒瀉熱。雖用峻藥,實為和胃之法,蜜丸緩和、分次小量服用,更能調和藥性,漸進調整至陰陽平衡。
關於「脾約」的病機,成無己註解認為是「約束」津液,導致脾無法輸布水液。但《內經》指出,脾的功能是為胃輸送津液,若胃熱過盛(胃強)而脾無法運化(脾弱),津液偏滲膀胱,造成小便多、大便硬。此說法雖有根據,但解釋稍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