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景

卷十四 (8)

1發黃三十條

雍曰:巢氏黃病一論,未為該通;而諸家傷寒論中多從之。夫致黃之由非一:或誤下,或火熏,皆能成黃,非止寒熱穀氣而已。大抵寒邪中人,久不能去,變為熱毒。假春風發動,表為可出之時,既動則不可復回;而腠理不開,無由作汗而出,鬱而在裡,終不能散。淫邪泮衍。

血脈傳流。其毒之重者,遇血相搏不能勝,為之變結,或如豚肝,或如墨色。此為邪氣所敗之血也。無以泄其邪,則血枯而人死。其輕者,鼓血而上,隨衄可出;澀者,因促滑氣而下,隨溺可去。既不能與血相搏,又不能開腠理而生汗;上不可出,下不可去,乃散於毛竅之際,已失所舍。

而無可定止,進退不能,鬱為至黃之色,以待汗與溺而後通。此毒非不欲出也,猶人之行及門而無路也。醫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:不為汗,則為溺,未有不去之理。然毒在腠理之內,與正氣爭持,正邪相窒,毛孔亦不可開,是以不能作汗,必從開竅利小便而出。此所以毒氣在裡不能出者,必成黃血二證。雖輕重上下不同,其理一也。有可汗而出者乎?曰:脈浮甚者,其表必疏,可汗而出之也。

龐氏曰:孫真人云:「凡遇天行熱病,多內熱發黃,但用瓜丁散納鼻中,黃水出乃愈,即後不復病患黃矣。」常須謹候病人,四肢身面,微似有黃氣,即速行瓜丁散,不可令散漫失候,必大危矣。特忌酒面色欲。犯者不治。(瓜丁細辛含水搐一字許千金方三味不同)

白話文

《發黃三十條》:

龐氏提到:巢氏的黃病理論不夠全面,但許多醫家在傷寒論中沿用其說。導致發黃的原因不只一種,可能是誤用瀉下法、或用火熏療法,都可能引發黃疸,不僅限於寒熱或飲食因素。一般寒邪侵襲人體,若長期未除,會轉化為熱毒。當春風助長病勢時,本可透過體表排出,但一旦熱毒發動便無法逆轉;若皮膚毛孔閉塞無法發汗,熱毒便鬱積體內無法消散,最終蔓延擴散。

熱毒隨血液運行,嚴重者與血液相爭卻無法勝過,導致血液凝結變色,或呈現豬肝色,或如墨汁般漆黑——這便是被邪氣損壞的血液。若無管道排出邪毒,會導致血液枯竭而死亡。症狀較輕者,熱毒隨血液上衝可從鼻血排出;滯澀者則隨氣化作用下行經小便排出。若熱毒既無法與血液結合,又無法透過毛孔發汗排出,上下不得疏洩,便會散佈在毛孔間,失去依附之處。

熱毒進退失據,鬱積形成深黃色澤,只能等待汗液或小便作為排出途徑。這並非熱毒不願排出,如同人走到門前卻無路可走。醫者應疏通排出管道:不從汗解,便從尿解,必有其出路。但當熱毒在皮膚肌肉間與正氣對抗,阻塞毛孔導致無法發汗時,就必須透過通利小便排出。因此熱毒鬱積體內無法宣發者,必然形成黃疸或血證。雖症狀輕重與部位不同,原理實則一致。有無可能透過發汗治癒?答案是:若脈象浮而明顯,表示體表氣血疏通,可採用汗法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