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景

卷十四 (4)

1發斑十三條

曰:毒熱焚於內,則胃為瘡爛矣。

又曰:大抵發斑,不可用發表藥。蓋表虛里實,若發汗重令開泄,更增斑爛也。元參升麻湯、大青四物湯、豬膽雞子湯,可選用之。雍曰:溫毒發斑,感在表,惟可解肌,不可發汗;傷寒發斑,毒氣在胃,當下不當汗也。故皆腹痛、眼睛疼、身體倦怠、四肢逆冷、額上手背冷汗不止。

或多煩渴、精神恍惚,如有所失。二三日間,或可起行,不甚覺重。診之則六脈沉細而疾,尺部短小,寸口脈或大。若誤服涼藥,則渴轉甚、煩躁急。有此病證者,便須急服辛熱之藥,一日或二日便安。

又曰:若陰毒漸深,其候沉重、四肢逆冷、脘腹轉甚,或咽喉不利、心下脹滿、結硬躁渴、虛汗出不止,或時鄭聲,指甲面青色黑。六脈細沉而疾,一息七至以上。有此證者,速於氣海及關元二穴灸二三百壯,以手足和暖為效;仍兼服諸丹散,內外逼逐,令陽氣復而大汗解矣。

若陰毒盛而陽氣暴絕,則為陰毒;陽毒盛而陰暴絕,則為陽毒。大抵離絕陰陽,非大汗不能復其正氣也。

又曰:若陰毒已深,疾勢困重,六脈附骨,取之方有,按之則無,一息十至以上,或不可數。至此則藥餌難為功。但於臍中用蔥熨法,或灼艾三五百壯。如手足不溫,不可治也;如手足溫,更服藥以助之。若陰氣散、陽氣來,則漸減熱藥調治之。陽氣乍復,往往卻煩躁,切不可投涼藥;煩躁甚者,再與返陰丹則定也。

又曰:六脈俱浮大,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,非陰證也。大抵陽毒傷寒,其脈多弦而洪數;陰毒傷寒,其脈沉細而弦疾。

又曰:陽盛則身熱而無汗;陰盛則身冷而有汗。岐伯曰:陽盛則身熱,腠理閉,喘粗為之俯仰,汗不出而熱;陰盛則身寒汗出,身常清,數慄而寒,寒而厥。不可用發表藥。雍曰:發斑一證,以仲景不言,故諸書少至當之論;既不分溫毒傷寒在表在裡不同,又不別發斑、癮疹諸瘡之異。

雖朱氏亦然。活人書曰:斑瘡、癮疹如錦文,俗名麩瘡;素問謂之疹。此亦發斑、癮疹、麩瘡三病為一證也。雍詳發斑,未嘗成瘡也。傷寒之斑,初如硃砂細點,又如狗蚤齧痕,初甚稀有,漸加稠密是也。癮疹略如風屍,亦有赤白二種;赤者如錦文也;不如風屍之高起,漸隱而起相連續。

初多起臂腿,次滿腹背,皆成錦花者是也。溫毒之斑,略類赤色癮疹,又不與傷寒斑同。至俗名麩瘡者,乃是陽毒諸瘡之類,與斑疹二者不同。古有陽毒瘡者,即本俗名豆瘡、麻子瘡、水鈴、麩瘡,皆是也。皆因形名之,每有輕重;惟豆瘡為至重;其他若誤服涼藥,亦皆能殺人。

又有暴發錦文癮疹者,初無傷寒證;但前一日二日減食,情思不佳;次必臂腿瘙癢,搔之隨手錦文出。丹毒治之,塗赤小豆雞子清甚佳;胸中餘毒不去,則胸中煩悶,不入食,二三日。服解毒藥,去毒盡乃安。石南湯、元參升麻湯,正解此毒。諸家論斑毒瘡疹皆為一類,故此略辨之。

白話文

發斑十三條

  1. 毒熱內盛:當體內毒熱過盛時,會導致胃部潰爛成瘡。

  2. 發斑不宜發汗:大致上,發斑時不適合用發散表邪的藥物。因為此時體表虛弱而體內實熱,若再用發汗藥加重體表疏洩,反而會使斑疹更加潰爛。可選用元參升麻湯、大青四物湯或豬膽雞子湯治療。

  3. 溫毒與傷寒發斑有別

  • 溫毒發斑:病邪在表,宜用解肌法,不可發汗。
  • 傷寒發斑:毒氣在胃,宜用瀉下法,不宜發汗。
    症狀包括腹痛、眼睛疼痛、身體疲倦、四肢冰冷、額頭和手背冷汗不止,或伴隨煩渴、精神恍惚。初期可能行動如常,但脈象沈細而快,尺脈短小,寸脈較大。若誤用寒涼藥,症狀會加重,需緊急服用辛熱藥方能緩解。
  1. 陰毒重症:若陰毒深入,病情沈重,四肢冰冷加劇,脘腹不適,咽喉不利、腹脹硬滿、虛汗不止,或言語混亂、指甲面色青黑,脈象沈細而快(每息七至以上)。此時應迅速灸氣海、關元二穴數百壯,並服用丹散類藥物,以恢復陽氣、促使大汗排毒。

  2. 陰陽毒區分

  • 陰毒:陽氣驟衰,陰氣極盛,症狀以寒象為主。
  • 陽毒:陰氣驟衰,陽氣極盛,症狀以熱象為主。
    無論何種,皆需通過大汗恢復陰陽平衡。
  1. 脈象辨證
  • 若六脈浮大或沈取不顯急促,則非陰證。
  • 陽毒傷寒脈象多弦而洪數;陰毒傷寒脈象沈細而弦急。
  1. 寒熱汗證
  • 陽盛:身熱無汗,腠理緊閉,呼吸急促。
  • 陰盛:身冷有汗,常覺寒慄肢冷。
  1. 發斑與其他皮疹之別
  • 傷寒發斑:初如硃砂細點或蚤咬痕,逐漸密集。
  • 癮疹:類似風疹,有赤白兩種,赤者如錦紋,不高凸但連片出現。
  • 溫毒斑:類似赤色癮疹,與傷寒斑不同。
  • 麩瘡(陽毒瘡):如豆瘡、水痘等,屬另一類疾病。
  1. 錦文癮疹:此症非由傷寒引起,發病前先有食慾減退,繼而皮膚瘙癢、出現錦紋疹。可外塗赤小豆雞子清,內服解毒藥(如石南湯、元參升麻湯)清除胸中鬱熱。

(文中未提及的「返陰丹」、「蔥熨法」等療法,屬古代對應急症之處理,需結合具體病情辨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