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發汗吐下後七十三條
又曰:下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屬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。
又曰: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脈雖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,屬抵當湯。
又曰:若脈數不解,而下不止,必協熱,便膿血。
又曰:本太陽病,醫反下之,因而腹滿時痛者,屬太陰也。桂枝加芍藥湯主之。大實痛者,屬桂枝加大黃湯。
又曰:傷寒六七日,大下後,寸脈沉而遲,手足厥冷,下部脈不至,咽喉不利,吐膿血,泄利不止者,為難治。屬麻黃升麻湯。
又曰:傷寒本是自寒下,醫復吐下之,寒格,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出,屬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。此證依脈經定。
千金翼曰:大下後,口燥者,裡虛故也。
龐氏曰:因發汗時,汗出如水漏下,還復汗少,喘促不止。脈促而按之濡者,合當汗而解。脈促而按之實者,死。若脈浮,手足微厥,面垢唇青,昏憒而喘者,陰陽未和,氣阻升降,宜服順陰陽五味子湯。
又曰:發汗,或下後,痞滿,或成結胸,氣塞不通,宜檳榔散。
[發汗吐下後七十三條]
內容:
此外提到:使用瀉下法治療後,不可再服用桂枝湯。若出現汗出且氣喘,但沒有明顯高熱的症狀,應使用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。
又說:病人沒有明顯的表證或里證,但持續發熱七八天,即使脈象浮數,也可考慮使用瀉下法。若瀉下後脈數仍未緩解,且伴隨內熱導致容易飢餓,但六七天沒有大便,則可能有瘀血,應使用抵當湯。
還提到:若脈數持續不減且腹瀉不止,必會因熱邪而引發膿血便。
又指出:原本是太陽病,醫生誤用瀉下法,導致腹部脹滿且時有疼痛,此屬太陰病,應使用桂枝加芍藥湯。若疼痛劇烈且便秘,則用桂枝加大黃湯。
再有:傷寒病六七天後,誤用強力瀉下法,出現寸脈沈遲、手足冰冷、下部脈象消失、咽喉不適、吐膿血、腹瀉不止等症狀,病情嚴重難治,可用麻黃升麻湯。
另提到:原本是傷寒伴隨虛寒腹瀉,醫生又誤用催吐或瀉下法,導致寒邪阻隔,進一步加重吐瀉。若食物入口即吐,應使用乾姜黃芩黃連人參湯。此證需根據脈經判斷。
《千金翼方》提到:強力瀉下後口舌乾燥,是因體內虛弱所致。
龐氏指出:若發汗時汗出如水淋灕,之後又轉為汗少而氣喘不止。若脈促且按之柔軟,應再次發汗以解表;脈促且按之堅實則預後不良。若脈浮、手足微冷、面色晦暗唇色發青、神志昏沈且氣喘,是陰陽不調、氣機阻滯所致,應服用順陰陽五味子湯。
另提到:發汗或瀉下治療後,出現胸腹痞滿或結胸症狀,氣機壅塞不暢,宜用檳榔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