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太陽經證治下九十一條
又曰: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以內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當硬,而反下利,其脈調和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,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又曰:太陽病不解,熱結膀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當先解其外,外解已,但少腹急結者,乃可攻之,宜桃核承氣湯。雍曰:外不解者,未可攻,先解其外,千金用桂枝湯。
又曰:傷寒八九日,下之,胸滿煩驚,小便不利,譫語,一身盡重,不可轉側者,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又曰:傷寒腹滿,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,此肝乘脾也,名曰縱,刺期門。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。
又曰:太陽病,二日反躁,反熨其背而大汗出,火氣入胃,胃中水竭躁煩,必發譫語,十餘日,振慄自下利者,此為欲解也。(後不可火證中曰振而反汗出為欲解。)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嘔,欲失溲,足下惡風,大便硬,小便當數,而反不數及多,大便已,頭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熱,穀氣下流故也。常云:可與白虎加人參湯、五苓散、調胃承氣湯。雍曰:常氏之意,謂火氣入胃,胃中枯燥,故用白虎加人參湯解之;然須無表證,渴飲水者可服,有表證者不可服,以白虎解裡熱故也。小便不利者,固當用五苓散,然渴飲水者宜服。其大便硬者,用調胃承氣湯,亦小便不利則可服,小便利者反不可服,振慄反汗出者,若自下利,皆不宜服。若無上諸證而大便硬,或不通,譫語仍在者,然後可服。此一論證多,宜審之。若欲解諸證未生時勢,須先去火邪,宜救逆湯。
又曰:太陽病,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,陽盛則欲衄,陰虛則小便難,陰陽俱虛竭,身體則枯燥,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微喘,口乾咽爛,或不大便,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,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常氏云:可桂枝去芍藥加龍骨牡蠣救逆湯、五苓散、大承氣湯。雍曰:救逆則可,陰陽俱虛,身體枯燥,大承氣不敢用。小便不利,與五苓散;發黃者,茵陳蒿湯。
又曰:傷寒脈浮,醫以火迫劫之,亡陽,必驚狂,起臥不安者,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。
又曰:形作傷寒,其脈不弦緊而弱,弱者必渴,被火者必譫語。弱者發熱脈浮,解之,當汗出愈。常氏云:可依前救逆湯。
又曰:太陽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圊血,名為火邪。常氏云:可依前救逆湯、黃芩芍藥湯。
《太陽經證治下九十一條》譯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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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傷寒病持續十三日未癒,病程超過傳經階段且出現譫語,是因體內有熱邪,應以湯藥攻下。若患者小便通暢,大便本應乾硬,卻反而腹瀉,而脈象平和,可知是誤用丸藥瀉下所致,此非正確治法。若本屬自發腹瀉者,脈象應微弱或四肢冷,現反見脈象平和,表示實熱內結,應以「調胃承氣湯」主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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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病八九日時誤用下法,導致胸悶煩躁驚悸、小便不利、譫語、全身沈重無法轉側,應以「柴胡加龍骨牡蠣湯」主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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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患者腹脹滿、譫語,寸口脈浮緊,此為肝氣乘脾(稱為「縱」),可針刺「期門穴」。若傷寒發熱、惡寒明顯、口渴欲飲、腹滿,但見自汗、小便通利,為病將解之兆,此屬肝氣乘肺(稱為「橫」),同樣針刺「期門穴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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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寒脈浮,醫者誤用火法迫汗致陽氣外亡,出現驚狂、坐臥不安,以「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」主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