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景

卷十五 (4)

1百合病十四條

又曰:百合病,經月不解,變成渴者,宜百合洗方。

又曰:百合病,渴不瘥,宜栝蔞牡蠣散。

又曰:百合病,變發熱者,宜百合滑石散。

《千金》曰:治百合病,變腹中滿痛者,宜百合散。

雍曰:詳《金匱》言發汗後、下之後、吐之後,皆有百合病也。而《千金方》言百合病已經發汗之後更發者;百合病已經下之後更發者;百合病已經吐之後更發者,其意謂百合本病,汗、下、吐之後而更發,非傷寒汗、下、吐之後變成百合病也。反似百合病中治勞復之傷,而不見正行汗、下、吐百合病之藥。

於義未甚安,恐因數百年間傳錄校正,誤有增加,非孫氏之本文。故《活人書》只用《金匱》本文,不用《千金》增加「更發」等字。而龐氏直改其語云:「治汗後百合病,治下後百合病,治吐後百合病」,尤使人不疑也。

又論曰:仲景以藥之百合治百合病者,與《神農經》主治不相當,自古莫能曉其義。是以孫真人言:「傷寒雜病,自古有之;前古明賢,多所防禦。至於仲景,時有神功,尋思旨趣,莫測其致,所以醫人不能鑽仰,此亦未能鑽仰之一也。」古人以孫真人之智猶如此,況乎後之來者?然百合須百合治之。

智者不能知。則前所謂三焦者,既有所在,又三焦各有主對之藥,按圖可治,何難之有?不必須百合而後治。雍是以疑非孫氏之言。或因而見三焦之症有如前所言,更不必問是百合非百合,皆以三焦藥治之可也。然百合之為物,豈因治百合之病而後得名哉?或因是病須百合可治,因名曰百合乎?皆莫能測知也。然少時見先生言以百合湯治一僕病得愈。是時雍未甚留意,不解仔細看症。雖見其似寒似熱、似飢似飽、欲行欲臥,如今百合之症;又自呼其姓名,有終夕不絕者。時至醒時問之,皆去不知。此症殊不可曉,豈所謂如有神靈所加者乎?恐人有如是症者。

因筆於此後。此症又與《素問》所謂解㑊者相類。

白話文

《百合病十四條》:

  1. 如果百合病拖延一個月未癒,出現口渴症狀,適合使用百合外洗方治療。
  2. 若百合病患者口渴仍未緩解,可用栝蔞牡蠣散。
  3. 百合病轉變為發熱症狀時,宜用百合滑石散。
    4.《千金方》記載:百合病出現腹中脹滿疼痛時,適用百合散。

補充說明:
《金匱要略》提到百合病可能發生在發汗、瀉下或催吐治療之後,而《千金方》則記載百合病在汗、下、吐後「再度發作」。此處差異在於《千金方》認為是百合病本身經過這些療法後反覆發作,而非傷寒治療後才變成百合病。但此說法邏輯不夠嚴謹,可能是後世傳抄時誤增文字,並非孫思邈原意。因此《活人書》僅引用《金匱》原文,龐安時更直接改寫為「治療汗/下/吐後的百合病」,以避免混淆。

關於百合藥的疑問:
張仲景用百合治療百合病,與《神農本草經》記載的藥效不符,自古無人能解釋。孫思邈曾感嘆仲景醫術深奧難解,可見連古代醫家也難以參透。既然三焦病症各有對應藥物,為何非用百合不可?或許是因治療此病需用百合才得名,但真相已不可考。

個人見聞:
年少時曾見老師用百合湯治癒一名僕役,當時未細察症狀,只記得患者出現忽冷忽熱、食慾異常、坐臥不安等類似百合病症狀,且整夜自語呼叫自己名字,醒後卻毫無記憶。此現象與《素問》記載的「解㑊」症相似,或許是種特殊身心狀態,特此記錄供後人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