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之一 (16)

1中風火劫

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!因火為邪,則為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
欲申火劫之誤,先示警戒之詞。蓋此條以本虛而禁灸也。言虛人受邪,鬱而不散,本虛邪實,則其脈微細而數。微者,細小而無力也;數者,熱鬱之脈也。微則為虛,數則為熱,微則正氣已虛,數則陰不勝陽。凡見此者,慎不可灸!灸之則陽邪因火而愈盛,令人煩悶而為火逆之證矣。

蓋因不察其為陽強陰弱之證,陰氣本虛,乃乘虛追逐其衛分之實邪,驅使內入營分。營氣本行於脈中者也。《經》云:「脈者,血之府也。」邪受火迫,風乘火勢,排闥直入,以陰血而遇火逼之陽邪,能不為之流散乎?然自外觀之,則若火氣甚微,而不知其內攻於皮肉筋骨之中,則甚有力也。

慎勿視一灸為微而誤犯之,必令人筋骨焦傷,將來脈中之陰血,必難克復也!可不慎歟?

脈浮熱甚,反灸之,此為實,實以虛治,因火而動,必咽燥唾血。

此以邪實而禁灸也。言邪實而熱甚者,當以汗解。若不循法度而反以火灸之,不知此為衛強邪實之病也。灸法中雖有補瀉之分,然但宜用之於虛寒,而不宜施之於實熱。此而灸之,是實症而以虛治之,此所謂實其實也。所以熱邪因火勢而上炎,故令咽中乾燥,陽盛搏陰,故血菀於上而為唾血也。

諸血證中,唯血之唾者屬腎,咽燥唾血,蓋以火熱太甚,傷腎家之真陰故也。

太陽病,以火熏之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清血,名為火邪。

太陽中風,不用汗解,以火熏逼而終不得汗,陽邪被火,熱鬱愈甚,其人必煩躁不寧。至七日以上,行其經盡之時,當解而不得解,則熱邪必入里而內傷陰血,火熱煎逼,故溢入腸胃,下行而圊血也。此非太陽本病,即上文所謂因火為邪,故曰名為火邪。

太陽病,二日反躁,反熨其背而大汗出,大熱入胃,胃中水竭,躁煩,必發譫語。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,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嘔,欲失溲,足下惡風,大便硬,小便當數,而反不數,及多大便已,頭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熱,穀氣下流故也。

二日反躁者,非成氏所謂熱氣行於里也,乃陽邪怫鬱,不得汗泄而躁也。因欲發汗,而反以火熨其背,乃得大汗出,即火劫之謂也。然因火熨之誤,而大熱之邪,即乘大汗之虛,遂陷入陽明胃腑,故胃中之津液皆枯竭也。枯燥燔灼,故發躁煩。躁則汗後陽虛而陰動於下,煩則熱邪歸胃而陽盛於上。

胃熱神昏,必發譫語矣。若此者十餘日,邪氣漸衰,正氣將復,故忽發戰慄。戰慄者,即戰汗也。以大汗出而大熱入胃,胃中之水已竭,又能自下利者,津液還胃而大便出也。大凡寒戰,已為邪氣欲解,而胃熱躁煩譫語之症,本應以承氣下之。今得自利,熱邪下泄,故為欲愈也。

白話文

中風火劫

脈象微細而數,不可輕易施灸。因火熱會成為邪氣,導致煩躁逆亂。若誤用灸法,會使虛者更虛、實者更實,血液散亂於脈中。火氣看似微弱,但內攻之力強勁,會灼傷筋骨,使血液難以恢復。

此段旨在說明誤用火劫的後果,先提出警告。此條論述因體質虛弱而禁用灸法。虛弱之人受邪氣侵襲,鬱結不散,正氣虛而邪氣實,脈象便會微細而數。微脈表示氣血不足,數脈則反映熱邪鬱結。微為虛,數為熱,正氣已虛,陰不勝陽。凡見此脈象,切不可施灸,否則陽邪因火勢更盛,使人煩悶,形成火逆之證。

若未察覺此為陽強陰弱之證,陰氣本虛,卻誤用灸法追趕衛分的實邪,迫使邪氣深入營分。營氣本行於脈中,經雲:「脈者,血之府。」邪氣受火逼迫,風助火勢,直衝而入,陰血遭遇火熱之邪,必然流散。表面看似火氣微弱,實則內攻筋骨,力道極強。

切勿輕視灸法的影響,誤施灸法將導致筋骨焦傷,脈中陰血難以恢復,不可不慎。

若脈浮而熱盛,反用灸法治療,此為實證誤治。實證以虛法治之,火熱上炎,必致咽喉乾燥、唾血。

此段說明邪實熱盛者禁用灸法。邪實熱盛應發汗解表,若誤用灸法,不察此為衛強邪實之病,灸法雖有補瀉之分,但僅適用於虛寒,不宜用於實熱。誤灸實證,使熱邪因火勢上炎,導致咽喉乾燥,陽盛傷陰,血熱上湧而唾血。

諸多血證中,唾血屬腎。咽喉乾燥唾血,是因火熱太盛,損傷腎中真陰所致。

太陽病以火熏法發汗而未得汗,患者必煩躁不安。若病至經期仍未解,熱邪內迫,可能導致便血,此為火邪所致。

太陽中風本應發汗解表,若誤用火熏逼迫,反不得汗,陽邪受火熱鬱結更甚,患者煩躁不寧。若七日後病仍未解,熱邪入裡傷陰,火熱煎迫,血溢腸胃,導致便血。此非太陽病本身,而是因火成邪,故稱「火邪」。

太陽病二日出現煩躁,誤用火熨背部而大汗出,火熱入胃,胃中津液枯竭,導致躁煩譫語。若十餘日後出現戰慄下利,為病將解之兆。若腰以下無汗、小便不利、嘔吐、失禁、足底惡風、大便硬而小便不頻,待大便通後,頭部劇痛,足心轉熱,此為穀氣下行之象。

二日煩躁非熱入裡,而是陽邪鬱結不得汗洩所致。誤用火熨發汗,火熱乘虛入胃,津液耗竭,故躁煩譫語。若十餘日後戰慄下利,為正氣漸復,邪氣欲解。原本胃熱譫語應以承氣湯攻下,今得自利,熱邪下洩,故為欲愈之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