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之一 (8)

1中風正治

言病人臟無他病,唯表中於風,以致有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。此為風邪載於衛氣之中,邪正不相和也。若至已發熱時,則邪氣已動而汗自出,是治之失其時矣。不若乘其未發熱時,則邪伏於衛,用桂枝湯先其時發汗,則衛邪可去,營分無傷,邪隨汗出而愈矣。

太陽病,初服桂枝湯,反煩不解者,先刺風池風府,卻與桂枝湯則愈。

服桂枝湯法:有一服不解而至三服者,有病重一劑不解而至二三劑者。此條乃初服桂枝湯,其邪未得即解,亦常有之事耳。曰反煩,則不止於不解,是藥後轉加煩悶矣。煩則風邪鬱於肌表,煩悶不得發越,陽邪熾盛,充塞於太陽之經,服湯不能驟解,故用刺法以分泄之也。夫太陽之經脈四行,挾督脈而行於兩旁者也。

風府一穴,本督脈穴也。在項上入髮際上,同身寸之一寸,在大筋宛宛中,疾言則其肉立起,言休則立下,乃督脈陽維之會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而禁灸。風池二穴,本足少陽穴也。在耳後發陷中,為足少陽陽維之會,針入七分,留七呼。三穴雖非太陽本經脈穴,而氣府論云: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,其浮氣在皮者凡五行。而風池風府三穴,皆五行中之穴也。以其為風邪出入之門戶,故刺之以泄風邪之盛而殺其勢也。正王啟玄所謂浮氣而通之,可以去熱者也。刺之而邪氣分泄,卻仍以桂枝湯汗解之,則愈矣。此又以邪氣太盛,用刺法為助以兩解之也。

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
風家表解,是服桂枝湯而表邪已解也。了了決也,不了了言了而未了也。謂中風家表邪已解,猶有餘邪故未得遽安。汗之則不須更汗;攻之則里內無邪;雖欲治之,無可治也。方注及喻氏,皆以為當靜養以需,不可喜功生事也。十二日愈者,言經盡兩周,邪去而正自復也。此內經立法之常經,若至過經不解,則又為法外之變,又當別論矣。

凡服桂枝湯吐者,其後必吐膿血也。

其後必吐膿血句,乃未至而逆料之詞也。言桂枝性本甘溫,設太陽中風,投之以桂枝湯而吐者,知其人本陽邪獨盛於上,因熱壅上焦,以熱拒熱,故吐出而不能容受也。若邪久不衰,熏灼肺胃,必作癰膿,故曰其後必吐膿血也。此以不受桂枝而知之,非誤用桂枝而致之也。乃各注傢俱言胃家濕熱素盛,更服桂枝,則兩熱相摶,中滿不行,勢必上逆而吐。熱愈淫溢,蒸為敗濁,必吐膿血。此一大禁也。不知桂枝隨已吐出,何曾留著於胸中?豈可云更服桂枝,兩熱相摶乎?前人遂以此條,列為桂枝四禁,豈不謬乎!

若酒客病,不可與桂枝湯,得湯則嘔,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
此條辭義明顯,不須註解。其特設此義者,所以別上文服桂枝湯吐者之不同也。前以熱邪上壅胸膈而吐;此以酒客之濕熱,常在胸膈而嘔。前以不受溫而吐;此以不喜甘而嘔。如此則吐膿血與不吐膿血,亦自明矣。凡酒客中風,風性本溫,酒性濕熱,此真所謂兩熱相合也。至真要大論云:

白話文

《中風正治》

若病患內臟無其他疾病,只是外感風邪,導致時而發熱、自汗而不癒者,這是風邪滯留於衛氣之中,邪氣與正氣不相調和的緣故。若等到發熱時才治療,此時邪氣已動而汗自出,便錯過最佳治療時機。不如趁未發熱時,邪氣仍潛伏於衛氣之中,先用桂枝湯提前發汗,則衛分之邪可祛除,營分不受損傷,邪氣隨汗排出而痊癒。

太陽病初服桂枝湯,反而煩悶未解者,應先針刺風池、風府穴,再服桂枝湯即可痊癒。

服用桂枝湯的規律:有人服一次未解而需服至三次;亦有病情較重者,服一劑未解需服二至三劑。此條所言為初次服桂枝湯後,邪氣未能立即解除,亦屬常見。所謂「反煩」,不僅是未解,更是服藥後轉為煩悶。此因風邪鬱滯於肌表,鬱熱不得發散,陽邪熾盛於太陽經脈,服藥難以迅速緩解,故用針刺法分洩邪氣。太陽經脈循行於督脈兩側,風府穴屬督脈,位於後頸髮際上一寸,為督脈與陽維脈交會處,可刺入三分但禁灸;風池穴屬足少陽經,位於耳後髮際凹陷處,為足少陽與陽維脈交會處,針刺深度七分,留針七次呼吸時間。此三穴雖非太陽本經穴位,但《氣府論》記載足太陽經脈氣血所發之處共七十八穴,其中浮於皮表的氣血分佈於五行,風池、風府即屬此類。因是風邪出入的門戶,針刺可洩風邪之勢。正如王啟玄所言,疏通浮散之氣可祛熱。針刺分洩邪氣後,再服桂枝湯發汗,即可痊癒。此法適用於邪氣過盛時,以針刺輔助藥物雙管齊下。

風邪表證解除後仍覺不適者,約十二日可癒。「表解」指服桂枝湯後表邪已祛;「不了了」指症狀未完全消除,尚有餘邪殘留。此時不必再發汗或攻下,只需靜養待正氣恢復。十二日癒合《內經》規律,即經氣循環兩周後邪退正復。若超過此期限未癒,則屬特殊情況,需另行論治。

服桂枝湯後嘔吐者,後期可能吐膿血。「必吐膿血」為預測之辭。桂枝性甘溫,若太陽中風患者服後嘔吐,表示上焦陽熱熾盛,拒藥不受。若熱邪長期熏灼肺胃,可能化膿成癰,故言後期吐膿血。此因體質不耐桂枝所致,非誤用桂枝導致。歷代註解多誤解為「胃濕熱盛者服桂枝會熱壅吐膿」,實則桂枝已隨嘔吐排出,何來兩熱相搏?前人將此列為桂枝禁忌,實謬誤也。

若酒客患病,不可給予桂枝湯,服後易嘔,因酒客素體濕熱不喜甘味。此條特意區分前文「熱壅致吐」與酒客「濕熱致嘔」之別:前者因熱拒溫而吐,後者因厭惡甘味而嘔。如此則吐膿血與否的差異自明。酒客中風時,風溫與酒濕相合,確屬兩熱相搏,符合《至真要大論》所言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