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景

卷十三 (2)

1兩感證五條

兩感論曰:「病人有不治之證,古人不復論方藥者。」立論固可如此;醫家亦可如此。而人有父兄母弟至親,不幸遇疾如此,能坐視不思拯援萬死一生之術哉?孫真人論:「精神困者,病久不瘥,欲死者,但與藥救之,十人中或瘥三四。」以是言,則人雖有不治之病,其氣未絕之間,

亦無不服藥待盡之理。今觀兩感之證,以陰陽之經,邪氣皆滿,不相來往傳注,故為必死之候。乘其三日內邪氣未滿,營衛可通之時,早為療治,尚或不死。若六經邪氣三日既滿,則水漿不入,湯藥何緣可納?勢須於初覺之時急治之。然初感之日,誰能斷然不疑,知其為兩感?擬議之間,已不及矣。是以必至於死也。雍謂湯藥至此,不如針灸。湯藥雖可內攻,而內攻未必至;雖至而藥病方有勝負。針艾可以外泄,隨其輕重,必有泄而出者。昔虢太子之死,扁鵲治之,蓋外泄之術也。方其厥氣上行,絕陽破陰,有甚於兩感不知人之證。扁鵲以為陽脈下墜,陰脈上爭,令氣閉而不通。夫厥氣,亦邪氣也。陽脈陰脈者,即陽經陰經也。陽脈下墜,猶傳之陽也;陰脈上爭,相搏而不能受也。氣閉不通,以陰陽俱邪實,故不通。不通則水漿不入矣。越人於是不施湯劑,而遽用針石,外取三陽五會。有間,太子蘇。是知湯不能達於外,而針尚可泄於外也。既蘇而得為五分之熨以逐餘邪。邪去然後得服湯藥,二旬而復故。倘使湯先,必不能得入,何緣有復甦之理?今兩感之邪,與屍厥之邪,其暴殺人一也。誠能效越人先針後湯之術,取之三陽,使三陽氣緩,然後灼三陰之會以泄其邪。邪氣未盡,方以湯攻,使無所逃。既盡,則以湯養之。雖生死未可必,而其為治,有所據而不謬矣。故愚意欲先取崑崙、委中,乃去其血以泄太陽;次取三里以泄陽明;後取邱墟、陽陵泉,以泄少陽。三陽氣既緩,急灸三陰交穴,以泄三陰之邪。此穴亦難取,或上下左右少差即能中。一陰二陰不中,必三陰俱中。仍須審度,再分灸之。上陰陵泉可泄太陰,太谿可泄少陰,大敦可泄厥陰。炷如麥粒,緩緩灸之,徐泄其氣,不必以多為貴也。雖其如此,亦不可以不灸三陰交。先並泄之,然後分得陰陽。得陰陽緩,乃可服湯。泄不患多,治不厭速。蓋有三日之期,不可待也。所以不敢用熨者,必為火邪,故惟用湯。二者,皆陰氣閉不通之疾,大略相似,而其為寒熱則異也。以是思之,則三陰合病之中,脈有負者,亦宜灸刺以治之。且如陽明少陽合病,其脈負者,少陽木氣盛也。瀉邱墟、陽陵泉,則少陽木氣不得不平;補三里,則陽明之土不得不旺。或不精補瀉者,第以刺為瀉,灸為補。古人皆有是法。如是,則雖死亦有可生理,所謂十中三四愈者,未必不如孫氏之言也。

雖然,天下之事,固有大小同異,而其理一也。昔洪水橫流,氾濫於中國,禹決九州,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。愚因誦此,而得通病有外泄之理。使早得而熟之,則越人氏之學。

白話文

《兩感證五條》

關於「病人患有無法治癒的病症,古人便不再討論治療藥方」的說法──理論上固然可以如此行,醫者也可能這樣做。但當至親如父母兄弟遭遇這般重病,豈能袖手旁觀而不思量輓救那萬分之一的生機?孫思邈真人曾說:「精神衰竭、久病不癒的瀕死之人,只要用藥救治,十人中仍可能救活三四位。」由此可知,即使病症看似無解,只要氣息未絕,就沒有放棄服藥的道理。

觀察「兩感證」,當陰陽經脈全遭邪氣侵滿,氣血無法往來流通時,確實必死無疑。但若在發病三日內、邪氣未滿而營衛尚通時及早治療,或許還能存活;若拖延至六經邪氣全滿,連水都無法飲入,藥湯又如何生效?關鍵在於剛發病時緊急救治。但初期誰能確診為兩感證?往往猶豫間就已錯失良機,終究難逃死劫。

我認為此時與其用藥,不如施以針灸。湯藥雖能內攻,卻未必能直達病灶;即便到達,藥力與病邪相抗還需時間。針灸卻能從體表直接洩出邪氣,輕重程度不同,但必然能引出部分邪毒。當年虢太子假死,扁鵲以「外洩療法」救治:當厥逆之氣上衝、陰陽脈氣斷絕(比兩感證更危殆時),扁鵲判斷是因陽脈下陷、陰脈上爭導致氣機閉塞──此處「厥氣」即邪氣,「陽脈陰脈」即經脈系統。陽脈下陷如同邪傳陽經,陰脈上爭則是陰經無法受納,最終陰陽俱實而氣血斷絕,連水漿都無法下嚥。

扁鵲果斷棄用湯藥,改以砭石針刺「三陽五會」穴位,太子不久便甦醒。這證明湯藥難以通達之處,針刺仍能外洩邪氣。甦醒後再以溫熨法驅殘餘病邪,最後才服湯藥調理,二十日即康復。若貿然先灌湯藥,根本無法吸收,何來生機?當前兩感證與當年屍厥症同樣凶險,若能效法扁鵲「先針後藥」之法:先取三陽經洩邪,待陽經氣緩,再灼灸三陰交穴洩陰經邪毒;未盡之邪才以湯藥攻克,最終用湯劑調養。雖不能保證生還,至少療法有據可循。

具體步驟建議:

  1. 先刺崑崙、委中穴放血,洩太陽經邪
  2. 次取足三里洩陽明經邪
  3. 後刺丘墟、陽陵泉洩少陽經邪
    待三陽經氣緩和,速灸三陰交(此穴定位需精準,些微偏差即影響效果)洩三陰經邪。必要時分灸陰陵泉(洩太陰)、太谿(洩少陰)、大敦(洩厥陰)。艾炷如麥粒大,緩灸慢洩,不必貪多。

注意:三陰交必須優先合灸總洩,再分經施治。待陰陽經氣調和,方可服藥。治療寧快勿慢,因三日限期轉瞬即逝。之所以不用溫熨法,是避免火邪助虐,僅以湯藥收功。

此症與屍厥同屬「陰氣閉塞」類疾病,但寒熱性質不同。由此推論,三陰合病若脈象呈現「負」(失衡)狀態,也該針灸調治。例如陽明少陽合病脈負時,可刺丘墟、陽陵泉瀉少陽木氣之盛,灸足三里補陽明土氣之衰。不擅補瀉手法者,可簡化為「刺為瀉,灸為補」(古法有此記載)。如此即便死證,也可能十救三四,正應孫真人之言。

天下事物雖有大小差異,道理卻相通。昔日大禹治水,疏通九州後百姓才得安居。我由此領悟「外洩法」治重症之理。若能早悟此道,便能窺得扁鵲醫術精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