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第二十二·九針之二 (15)

1五邪刺
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見《靈樞》卷十一第七十五《刺節真邪》篇。又自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邪至真氣存,見《甲乙經》卷五第二。自請言解論至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,見《甲乙經》卷七第三。自大熱偏身至所謂推而散之者也,見《甲乙經》卷七第二。自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至末,見《甲乙經》卷十第一下篇。

惟自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以下至末,袁刻及別抄本均缺,平從日本仁和寺宮御所藏殘卷十三紙中檢出補入,經文楊注缺而復完,洵堪寶貴也。

黃帝曰:余聞刺有五邪,何謂五邪?岐伯曰:疾有時癰者,有容大者,有狹小者,有熱者,有寒者,是謂五邪。黃帝曰:刺五邪奈何?岐伯曰:凡刺五邪之方,不過五章,癉熱消滅,腫聚散亡,寒痹益溫,小者益陽,大者必去,請道其方。(五法須別為章也。癉,熱病也,音丹。

平按:時癰《靈樞》、《甲乙》作持癰。有容大者,有狹小者,《甲乙》無容、狹二字。)凡刺癰邪無迎隴,(隴,大盛也。癰之大盛將有膿,不可迎而瀉之也。平按:無迎隴上《甲乙》有用鈹針三字。)易俗移性不得膿,詭道更行,行去其鄉,不安其處所乃散亡。(易其常行法度之俗,移其先有寒溫之性,更量膿之所在,上下正旁,以得為限,故曰去其鄉,不安於處一,病乃散亡也。平按:詭《靈樞》作脆,《甲乙》作越。

行字《靈樞》、《甲乙》不重。處所,處字袁刻脫。注處一恐是一處傳寫之誤。)諸陰陽過癰所者,取之其輸瀉之。(諸陰陽之脈過癰所者,可取癰之所由之輸瀉之也。平按:過《甲乙》作遇,《靈樞》癰下無所字。)凡刺大邪,曰以小泄,奪有餘,乃益虛,慄其道,針干其邪肌肉親,(大邪者,實邪也,行瀉為易,故小泄之,益虛取和也。於針之道,戰慄謹肅,以針干邪,使邪氣得去。

肌肉相附也。親,附也。平按:大邪下《甲乙》有用鋒針三字。《靈樞》慄其道作剽其通。《甲乙》慓作標。《靈樞》、《甲乙》無干字,袁刻干作於,注同。)視之無有反其真。(視邪氣無有,反其真氣乃止也。平按:反其真《甲乙》作乃自真道四字。)刺諸陽分肉間。(刺大邪所在也。

)凡刺小邪曰以大,補其不足乃無害,(小邪,虛邪也,行補為難也,故曰大補,使其實也。平按:小邪下《甲乙》有用員針三字,補下有益字。)視其所在迎之界,遠近盡至不得外,(界,畔際也。視虛實畔界,量真氣遠近,須引至虛中令實,不得外而不至也。平按:注須下原不缺,袁刻誤空四格。

)侵而行之乃自費。(侵,過也。補須實,知即止,補過即損正氣。費,損也。平按:費《甲乙》作貴,注云:一作費。)刺分肉之間也。(刺小邪所在也。)凡刺熱邪越而滄,出遊不歸乃無病,為開道乎,(刺熱之道,瀉越走氣,□覺滄然,熱氣不歸,病則愈也。平按:熱邪下《甲乙》有用鑱針三字。

白話文

五邪刺

黃帝問:「我聽說針刺治療有五種邪氣,什麼是五邪?」岐伯回答:「五邪分別是:持癰(持續的癰腫)、容大(邪氣盛大的實證)、狹小(邪氣微弱的虛證)、熱邪、寒邪。」

黃帝問:「如何針刺治療五邪?」岐伯說:「治療五邪的方法有五種:消除熱邪、消散腫聚、溫補寒痹、增益陽氣(針對虛弱的小邪)、祛除邪氣(針對盛大的實邪)。讓我詳細說明:

  1. 刺癰邪:不可在癰腫最盛時強行瀉刺(避免膿未成時誤傷)。應改變常規治法,根據膿腫位置靈活施針,使邪氣消散。若陰陽經脈經過癰腫處,可取相關腧穴瀉之。

  2. 刺大邪(實邪):逐步瀉除有餘邪氣,使氣血趨於平衡。針刺時需謹慎操作,使邪氣外散,肌肉恢復正常。刺後觀察,若邪氣已除、正氣恢復,即可停針。多取陽經分肉間的穴位。

  3. 刺小邪(虛邪):以補法為主,充實不足的氣血。針刺時需精確判斷虛實界限,引導正氣充盈病所,避免過度補益損傷正氣。多刺分肉之間的穴位。

  4. 刺熱邪:瀉法使熱邪消散,如開闢道路引邪外出。針刺後熱氣退散不再滯留,疾病自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