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其三
傷寒之於論也,辭簡旨深,唯標其要語耳矣。疾病之與人活,本末主客,輕重變化,入機而出機,豈盡之於筆舌之間哉!將使讀者沈研感刻,思而得之也。故其學之也,猶習劍法乎?彼我互對場,而至決其雌雄,則雖固無暇以其法,而平常習法之熟者,無不必得勝利矣。傷寒之於論也,曲盡圓熟,則至療其疾病也,機用備焉,神妙出焉。
曲盡圓熟之有道矣:先推脈證之本源於內,而辨識其病位,則縱令脈證同態,奚眩曜乎?曰:「究極脈證之本源也者何?」曰:「推之於內,而不眩曜於脈證之同態也。」今舉脈之同態者言之,則桂枝湯曰脈洪大,白虎湯亦曰脈洪大,不可不分別矣。
蓋於桂枝湯,則以初發汗之過於法,其邪氣盡揚越於太表,而尚未解,一時使脈洪大者也,故於其洪大,必無根柢者也;於白虎湯,則邪氣已陷一身,其勢跋扈於表裡,使脈洪大者也,故於其洪大,必有力,又有根柢者也。雖均一於洪大之字,而推之內而極其本源,則果有其別也如此矣。其他論中標脈者,亦皆無不然矣,不可不推知焉。
又舉證之同態者言之,則少陽之熱,內結於心下,而為痞硬,此為之半夏瀉心湯也,生薑瀉心湯、甘草瀉心湯屬焉;下焦畜水氣、不和之氣,遂犯於心下,而為痞硬,此為之赤石脂禹餘糧湯也;病新解後,以活氣弛,乃釀成痰飲於心下,而為痞硬,此為之旋覆代赭石湯也;表裡有邪氣,其勢交會心下,而為痞硬,此為之桂枝人參湯也;病雖尚在於少陽,而其勢將轉於胃,乃迫心下而為痞硬,此為之大柴胡湯也。是雖皆均為心下痞硬,而推之內而極其本源,則果有其別也如此矣。
其他論中論證者,亦皆無不然矣,不可不推知焉。是故脈證之雖不可緩而不推極之本源,但拘泥其脈證,則脈證亦何益乎?其要在推之於內,而先辨其病位也。病位既辨,而脈證之正變主客彰然矣,於是乎處方之意初一矣。
【其三】
《傷寒論》的文字簡潔而含義深遠,僅標示關鍵要旨。疾病與人體的關係涉及本末主客、輕重變化,既潛藏於病機,又顯現於病機,豈能完全以文字語言窮盡?意在讓讀者深入研讀、深刻體會,透過思考而領悟。因此,學習此論,猶如練習劍法:雙方對峙時,雖無暇刻意施展招式,但平日熟練掌握劍法者,必能取勝。《傷寒論》的論述若能透徹圓熟,臨證治病時自然能靈活運用,展現神妙功效。
要達到透徹圓熟,須遵循以下方法:首先探求脈象與症狀的內在根源,辨明病位。如此一來,即便脈證表現相似,亦不致混淆。問:「如何究明脈證的本源?」答:「從內在病機推求,而不被表面相似的脈證迷惑。」
舉脈象相似為例:桂枝湯證與白虎湯證皆稱「脈洪大」,但須分辨差異——
- 桂枝湯證的洪大脈,因發汗過度,邪氣外浮於體表未解,脈象雖洪大卻無根柢;
- 白虎湯證的洪大脈,因邪氣深入表裡交爭,脈象洪大而有力,且具根柢。
雖同用「洪大」一詞,究其本源則有根本差異。書中其他脈象論述皆同此理,務必推究分明。
再論症狀相似之例:
- 少陽熱結心下成痞硬:屬半夏瀉心湯類(如生薑瀉心湯、甘草瀉心湯);
- 下焦水氣與不和之氣上逆心下成痞硬:屬赤石脂禹餘糧湯;
- 病後氣虛痰飲停聚心下成痞硬:屬旋覆代赭石湯;
- 表裡邪氣交結心下成痞硬:屬桂枝人參湯;
- 少陽病勢轉胃、迫及心下成痞硬:屬大柴胡湯。
雖皆為「心下痞硬」,然病因病位不同,處方迥異。書中其他症狀論述亦須如此辨析。
綜上所述,脈證雖須重視,但若不深究本源、僅拘泥表象,則脈證何益?關鍵在於內在病機的推求與病位辨明。病位既明,脈證之主客虛實自然清晰,處方思路亦隨之確立。
2其四
夫人之所以立者,無他。以血液宣布,神氣運行也。是為其常也。若乃當其有邪氣也,血液為之失其常度,神氣為之紊其機用。於是乎脈證出焉。脈證也者,有形之者也;邪氣也者,無形之者也。無形之克生有形者,蓋邪氣之在於人身乎,即以血液神氣為其態故也。是故脈證者,不止出於邪氣而已,血液神氣亦職之由矣。然則於治療之道,可推脈證於內,而索血液神氣之如何,而後以之治法矣。是為醫之先務也。若其血液神氣之於其常也,非固草木蟲石之所與,而但穀肉果菜得以養之也。若其血液神氣之為邪氣失其常也,非固穀肉果菜之所與,而但草木蟲石得以復之也。本論諸篇,如所論之脈證,皆推究之於內,則無不惑於血液凝結,或於血液偏滿,或於血液虛耗,又或乘乎神氣之怠慢,或乘乎神氣之微乏,或乘乎神氣之不旺也。夫然故,血液神氣之既神仙靈妙於往日,亦以為邪氣魑魅魍魎於今日。是故於治療之道也,可推脈證於內,而索夫血液神氣之為魑魅魍魎者,而以施其治法耳矣。且夫藥有剛柔、升降、疏密、開閉、干潤、散收之宜,可擇以制夫血液神氣之為魑魅魍魎者,而使之復其常度,使之振其機用矣。既如此,則邪氣何為得淹留矣哉?猶大海之不承塵芥然矣。於是乎處其方劑也,先識於血液神氣之如何,而後足漸辨脈證之正變主客也。此余之所以先於病之源始,而後於脈證也。雖然,不既明脈證,則亦不能度量血液神氣矣。豈敢忽脈證矣哉?豈敢忽脈證矣哉?
其四
人之所以能維持生命,沒有其他原因,全靠血液運行通暢、神氣正常運轉,這便是健康的常態。然而若受到邪氣侵襲,血液便會偏離常軌,神氣也隨之紊亂其功能,因而顯現出各種脈象與症狀。
所謂「脈證」,是有形可見的表現;而「邪氣」卻是無形難察的存在。無形的邪氣之所以能引動有形的病症,正是因為它依附於人體的血液與神氣之中,藉此展現其影響。因此,脈證的出現不僅源於邪氣,血液與神氣的異常同樣是關鍵。
由此可知,醫者在診治時,應由外在脈證推溯內在,探究血液與神氣的狀況,進而對症施治,此乃醫術的根本。若血液與神氣處於常態,無需依賴草木金石等藥物,僅需透過穀肉果菜等飲食調養即可;但若因邪氣導致失常,便非飲食所能調理,須仰賴藥物才能恢復。
本論各篇所提的脈證分析,皆由外顯徵象推究內因,無非是血液凝滯、過盛或虧虛,或神氣懈怠、衰弱、不振所致。正因如此,昔日靈活調和的血氣,一旦受邪氣侵擾,便如妖魅般作亂。故治療之道,需從脈證推敲內在血氣的異常,選用適宜藥物調整治法。
藥物特性各有剛柔、升降、疏密、開闔、乾潤、散收之分,可根據血氣失調的狀態選擇,使其恢復常規、重振功能。如此一來,邪氣怎有機會滯留?猶如大海不容塵芥般自然驅散。
因此,開立處方時,必先釐清血液與神氣的狀況,方能準確辨析脈證的主次與虛實變化。這正是我主張「先探病源,後察脈證」的緣由。不過,若未能明辨脈證,同樣無法衡量血氣虛實,豈敢輕忽脈證?豈敢輕忽脈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