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十八難
此承上文,復問外之痼疾,與內之積聚,法將同異也。痼疾者,凡肌肉筋骨間久留不去之病皆是,以其不在臟腑,故曰外也。止無常數,結脈之象,若有常數,為代脈矣。蓋結脈之所由生,以積聚在內,脈道不通,故現脈如此也。伏脈輕手尋之不見,重按以指推筋著骨,乃得其脈形潛隱於骨間者是也。
言結伏則病在裡,結浮則病在表,結在右,病亦在右,結在左,病亦在左。以此推之,則內外左右,積氣痼疾,其結脈雖同,而浮伏異也。故曰法皆如此。
假令脈結伏者,內無積聚。脈浮結者,外無痼疾,有積聚,脈不結伏,有痼疾,脈不浮結;為脈不應病,病不應脈,是為死病也。
有是病必有是脈,內有積聚、脈宜伏結,外有痼疾,脈宜浮結。設見伏結、浮結之脈,而無伏結、浮結之證,見伏結、浮結之證,而無伏結、浮結之脈,謂之脈不應病,病不應脈也。夫病脈不相應,乃其氣已離,血脈不相聯屬,故云死。然凡病與脈不相應者,皆為死候,不特積聚為然也。
【十八難】
這段承接前文,繼續探討外在的頑固疾病(痼疾)與體內的積聚病症,在診斷方法上的異同。
「痼疾」泛指長期滯留在肌肉、筋骨之間難以祛除的疾病,因未深入臟腑,故稱「外病」。其脈象表現為「結脈」(脈搏不規則停頓),若停頓有固定間隔則為「代脈」。結脈的形成,是因體內積聚阻礙脈道暢通所致。而「伏脈」需用力按壓至筋骨處才能觸及,脈形深藏隱伏。
結脈若沈伏,表示病在體內;若浮現,則病在體表。結脈出現在右側,病位亦在右;出現在左側,病位亦在左。由此推斷,無論內外左右之積氣或痼疾,雖同現結脈,但浮沈之別可區分病位。
若脈象結伏卻無積聚病症,或脈浮結卻無痼疾,或雖有積聚但脈不沈伏、有痼疾但脈不浮結,均屬「脈症不符」——即脈象與病症無法對應,此為危候。
正常情況下,特定病症必對應特定脈象:積聚應見沈伏結脈,痼疾應見浮結脈。若脈象與症狀相悖,代表氣血離絕、脈絡失聯,預後極差。需注意,凡病症與脈象長期不符者,皆屬死候,不僅限於積聚之症。
2十九難
十九難曰:經言脈有逆順,男女有恆,而反者,何謂也?
恆,常也。反,謂上下相反也。此男女之脈,有一定恆常之法,得其脈為順,不得其脈為逆,若強弱相反,則為何病。
然:男子生於寅,寅為木,陽也。女子生於申,申為金,陰也。故男脈在關上,女脈在關下,是以男子尺脈恆弱,女子尺脈恆盛,是其常也。
此推本生物之初,而言男女陰陽也。楊氏曰:元氣始於子,人之所生也。自子推之,男從左行三十,而至於巳;女從右行二十,而至於巳,為夫婦懷妊也。古者男子三十,女子二十,然後行嫁娶,法本於此。十月而生,男從巳左行十月至寅,故男行年起於丙寅,女從巳右行十月至申,故女行年起於壬申。所以男子生於寅,女子生於申也。
謝氏曰:寅為陽木,木生火。火生於寅,其性炎上,故男脈在關上,申為陰金,金生水,水生於申,其性流下,故女脈在關下。男子陽氣盛,故尺脈弱;女子陰氣盛,故寸脈弱。此男女之常也。
反者,男得女脈,女得男脈也。其為病何如?
男得女脈,女得男脈,異乎恆常,謂之反。然反之為病如何?設此問以起下文之義。
然:男得女脈為不足,病在內,左得之,病在左,右得之,病在右,隨脈言之也。女得男脈為太過,病在四肢,左得之,病在左,右得之,病在右,隨脈言之,此之謂也。
男得女脈者,寸脈當盛反弱,尺脈當弱反盛,為陰氣盛,陽陷於陰,故為不足。陰主內,故病在內。陽氣入陰,病見於陰位也。女得男脈者,寸脈當弱反盛,尺脈當盛反弱,為陽氣盛,陰越於陽,故為有餘。四肢屬乎陽,陰氣從陽,則病見於陽位也。左右者,以脈之左右,以驗病之左右耳。徐氏曰:陽道全而陰道半。故陽得陰脈為不足、陰得陽脈為有餘也。
按:丁錦曰:人之有尺,猶樹之有根,欲其盛而不可得也。若男得女脈指尺盛、豈可謂之不足乎?女得男脈指尺弱,豈可謂之太過乎?蓋男得女脈為不足者,寸脈弱,陽氣不足於內,故病在內也。女得男脈為太過者,寸脈盛,陽氣有餘於外,故病在四肢也。斯言也,似亦近理,而不可拘泥者也。
夫尺為脈之根,宜盛不宜弱是矣。然陰虛火動,兩尺洪而有力者,豈非不足乎?火炎於上,兩寸洪而有力者,豈非太過乎?更有兩寸豁大無力,宜大補者;兩尺豁大無力,宜升陽散火者;寸脈大於尺脈,而俱有力,為陰虛陽盛宜下者;尺脈大於寸脈,而俱有力,為陽虛陰盛宜汗者。
然脈之變,非一言能盡,豈可膠柱鼓瑟耶?越人示人以男女陰陽之體,內外不足太過之變,要在一隅三反耳,學者審諸。
十九難
脈象有順逆之分,男女各有常規定律。若出現相反情況,是何原因?
所謂“常”,即正常;“反”,指上下相反。男女脈象有一定常規,符合者為順,不符者為逆。若強弱相反,則屬異常。
男子生於寅時,寅屬木,為陽;女子生於申時,申屬金,為陰。因此,男子脈象多顯於關部以上,女子脈象多顯於關部以下。男子尺脈通常較弱,女子尺脈通常較強,此為常態。
此段追溯生命本源,闡述男女陰陽屬性。楊氏認為:元氣始於子時,為生命之始。男子自子時左行三十至巳,女子自子時右行二十至巳,象徵婚配孕育。古時男子三十、女子二十方行嫁娶,即源於此。懷胎十月後,男子從巳左行十月至寅,故生辰起於丙寅;女子從巳右行十月至申,故生辰起於壬申。因此,男子生於寅,女子生於申。
謝氏補充:寅為陽木,木生火,火性炎上,故男子脈顯於關上;申為陰金,金生水,水性趨下,故女子脈顯於關下。男子陽氣盛,故尺脈弱;女子陰氣盛,故寸脈弱。此乃男女脈象常態。
若男子得女子脈象,或女子得男子脈象,即為“反”。此異常會導致何種病症?
男子得女子脈象為“不足”,病在內;左脈異常則病在左,右脈異常則病在右,依脈象而定。女子得男子脈象為“太過”,病在四肢;左脈異常則病在左,右脈異常則病在右,亦隨脈象而定。
男子得女子脈象時,寸脈應強反弱,尺脈應弱反強,屬陰盛陽陷,故為不足。陰主內,故病在內。女子得男子脈象時,寸脈應弱反強,尺脈應強反弱,屬陽盛陰越,故為有餘。四肢屬陽,陰氣隨陽,故病顯於外。左右脈象對應左右病位。徐氏指出:陽道完滿而陰道半虛,故陽得陰脈為不足,陰得陽脈為有餘。
丁錦提出異議:尺脈如樹根,宜盛不宜弱。若男子尺脈強(得女脈),豈能斷為不足?女子尺脈弱(得男脈),豈能斷為太過?實則男子寸脈弱為陽氣內虛,故病在內;女子寸脈強為陽氣外盛,故病在四肢。此說雖近理,但不可拘泥。
尺脈為根本,宜盛不宜弱。然陰虛火旺者尺脈洪而有力,豈非不足?火炎上焦者寸脈洪而有力,豈非太過?更有寸脈虛大無力需補益、尺脈虛大無力需升陽散火、寸強尺強屬陰虛陽盛宜瀉下、尺強寸強屬陽虛陰盛宜發汗等複雜情況。
脈象變化非一言可盡,豈能死守成規?扁鵲揭示男女陰陽體質與內外虛實之變,旨在啓發舉一反三,學者當細思明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