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氣府論
腰俞、長強各刺二分(按:甲乙經云刺二寸,疑太深矣,不若注二分為妥),留七呼,懸樞刺三分,會陽刺八分,余並刺五分,陶道、神道各留五呼,陶道、身柱、神道、筋縮並灸五壯,大椎灸九壯,余並三壯。按:甲乙經無靈臺、中樞、陽關三穴。至骶下凡二十一節,脊椎法也。
(通項骨三節,即二十四節。)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:(今少一穴。)喉中央二,(謂廉泉、天突,二穴也。廉泉在頷下結喉上舌本下,陰維任脈之會,刺三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天突在頸結喉下四寸中央宛宛中,陰維任脈之會,低針取之,刺一寸,留七呼,灸三壯。)膺中骨陷中各一,(謂旋璣、華蓋、紫宮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,六穴也。
旋璣在天突下一寸。華蓋在旋璣下一寸。紫宮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,各相去一寸六分陷者中,並任脈氣所發,仰而取之,刺三分,灸五壯。)鳩尾下三寸,胃脘五寸,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,(按:新校正云:「詳一字疑誤。」)腹脈法也。鳩尾,心前穴名也,正當心蔽骨之端,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,故以為名也。
鳩尾下有鳩尾、巨闕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、臍中、陰交、脖胦、丹田、關元、中極、曲骨,十四俞也。鳩尾在臆前蔽骨下五分,任脈之別,不可灸刺,人無蔽骨者,從岐骨際下行一寸(按:新校正云:甲乙經云一寸半為鳩尾處也)。下次巨闕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,遞相去一寸。
上脘則足陽明手太陽之會,中脘則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也。臍中禁不可刺。陰交在臍下一寸,任沖少陰之會。脖胦在齊下一寸五分(按:即氣海也,舊刻亦止一寸,與陰交同,誤矣,今釐正之)。丹田,三焦募也,在臍下二寸。關元,小腸募也,在臍下三寸,足三陰任脈之會也。
中極在關元下一寸,足三陰之會也。曲骨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,任脈足厥陰之會。凡此十四者,並任脈氣所發。建里、丹田刺六分,留七呼,上脘、陰交刺八分,下脘、水分刺一寸,中脘、脖胦刺一寸二分,曲骨刺一寸半,留七呼,余並刺一寸二分。若灸者,關元、中脘灸七壯,齊中、中極、曲骨各三壯,余並五壯。
自鳩尾下至陰間,並任脈主之,腹脈法也。下陰別一,(謂會陰一穴也。自曲骨下至陰,陰之下,兩陰之間,則此穴也,是任脈別絡挾督脈者、衝脈之會,故曰下陰別一也,刺二寸,留七呼,灸三壯。)目下各一,(謂承泣二穴也,在目下七分,上直瞳子,陽蹺任脈足陽明三經之會,刺三分,禁灸。)下唇一,(謂承漿穴也。
在頤前下唇之下,任脈足陽明之會,開口取之,刺二分,留五呼,灸三壯。)齦交一,(齦交,穴名也,所在刺灸分壯與督脈同法。按:齦音銀,齒根。)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:挾鳩尾外各半寸,至臍寸一,(謂幽門、通谷、陰都、石關、商曲、腎俞,六穴,左右則十二俞也。
《氣府論》:
任脈經脈之氣所發共二十八穴:(現少一穴。)
- 喉部中央兩穴:廉泉、天突。廉泉在頜下結喉上方舌根處,為陰維脈與任脈交會,刺三分深,留針三次呼吸,灸三壯。天突在頸部結喉下四寸中央凹陷處,亦為陰維任脈交會,需低針進針,刺一寸深,留七次呼吸,灸三壯。
- 胸骨凹陷處六穴:璇璣、華蓋、紫宮、玉堂、羶中、中庭。璇璣在天突下一寸,華蓋在璇璣下一寸,其餘四穴各間隔一寸六分於凹陷處,均屬任脈之氣所發,仰頭取穴,刺三分深,灸五壯。
- 自鳩尾向下分布十四穴:鳩尾(心前蔽骨尖端,形似鳥尾,不可針灸,無蔽骨者從岐骨下沿一寸取穴)、巨闕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、臍中(禁刺)、陰交(臍下一寸,任脈與衝脈、少陰交會)、氣海(臍下一寸半)、丹田(臍下二寸,三焦募穴)、關元(臍下三寸,小腸募穴,足三陰與任脈交會)、中極(關元下一寸,足三陰交會)、曲骨(中極下一寸,任脈與足厥陰交會)。各穴針刺深度不同:建里、氣海刺六分留七呼;上脘、陰交刺八分;下脘、水分刺一寸;中脘、氣海刺一寸二分;曲骨刺一寸半留七呼;其餘均刺一寸二分。灸法:關元、中脘灸七壯,臍中、中極、曲骨各三壯,余穴五壯。
- 會陰一穴(兩陰之間,任脈絡脈與督脈衝脈交會,刺二寸留七呼,灸三壯)。
- 眼下方承泣兩穴(陽蹺、任脈、足陽明交會,刺三分禁灸)。
- 下唇承漿一穴(任脈與足陽明交會,開口取穴,刺二分留五呼,灸三壯)。
- 齦交一穴(位置與灸法同督脈,齦指齒根)。
衝脈經脈之氣所發共二十二穴:
鳩尾外側半寸至臍部,每隔一寸一穴,共六對(幽門、通谷、陰都、石關、商曲、腎俞,左右合計十二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