素問

外篇 (136)

1氣府論

魄戶在第三椎下兩旁,上直附分,足太陽脈氣所發,下十一穴並同,正坐取之,刺五分,灸如附分法。神堂在第五椎下兩旁,上直魄戶,刺三分,灸同附分法。譩譆在第六椎下兩旁,上直神堂,(按:骨空論注云:以手厭之,令病人呼譩譆之聲,則指下動矣。)刺六分,留七呼,灸如附分法。

膈關在第七椎下兩旁,上直譩譆,正坐開肩取之,刺五分,灸三壯。魂門在第九椎下兩旁,上直膈關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壯如膈關法。陽綱在第十椎下兩旁,上直魂門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壯如魂門法。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旁,上直陽綱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壯如陽綱法。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旁,上直意舍,刺灸分壯如意舍法。

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旁,上直胃倉,刺同胃倉,可灸三十壯。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旁,上直肓門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壯如魄戶法。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旁,上直志室,伏而取之,刺灸分壯如魄戶法。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旁,上直胞肓,伏而取之,刺灸分壯如魄戶法。五臟之俞各五,六腑之俞各六,(肺俞在第三椎下兩旁,挾脊相去各一寸半,刺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心俞在第五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肺俞法,留七呼。

肝俞在第九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心俞法,留六呼。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肝俞法,留七呼。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脾俞法,留七呼。膽俞在第十椎下兩旁,相去如肺俞法,正坐取之,刺五分,留七呼。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脾俞法,留七呼。

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膽俞法。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肺俞法,留六呼。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心俞法,留六呼。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旁,相去及刺如腎俞法,留六呼。五臟六腑之俞,若灸者並可灸三壯。按:新校正云:「詳或者疑經中各五各六,以各字為誤者非也。

所以言各者,謂左右各五各六,非謂每臟腑而有各五各六之數也。」)委中以下至足小趾旁各六俞。(謂委中、崑崙、京骨、束骨、通谷、至陰,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則十二俞也。其所在刺灸如氣穴法。經言氣脈所發者七十八穴,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,由此則大數差錯,傳寫有誤也。

按:新校正云:「詳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,今兼大杼、風門、風池為九十九穴,以此王氏總數計之,明知此三穴,後之妄增也。」)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:兩角上各二,(謂天衝、曲鬢,左右各二也。天衝在耳上如前三分,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,刺三分,灸五壯。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隅陷者中,鼓頷有空,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,刺灸分壯如天衝法。

白話文

氣府論

魄戶穴位於第三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附分穴,屬於足太陽經脈氣所發之處,後十一穴與此相同。採正坐姿勢取穴,針刺深度五分,灸法與附分穴相同。

神堂穴位於第五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魄戶穴,針刺深度三分,灸法同附分穴。

譩譆穴位於第六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神堂穴(按:《骨空論》註解提到:用手按壓此穴,讓病人發出「譩譆」的聲音,手指下會感覺到脈動),針刺深度六分,留針七次呼吸時間,灸法同附分穴。

膈關穴位於第七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譩譆穴,正坐並打開肩膀取穴,針刺深度五分,灸三壯。魂門穴位於第九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膈關穴,正坐取穴,針灸方法與膈關穴相同。

陽綱穴位於第十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魂門穴,正坐取穴,針灸方法與魂門穴相同。意捨穴位於第十一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陽綱穴,正坐取穴,針灸方法與陽綱穴相同。

胃倉穴位於第十二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意捨穴,針灸方法與意捨穴相同。肓門穴位於第十三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胃倉穴,針刺方法與胃倉穴相同,可灸三十壯。

志室穴位於第十四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肓門穴,正坐取穴,針灸方法與魄戶穴相同。胞肓穴位於第十九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志室穴,俯臥取穴,針灸方法與魄戶穴相同。

秩邊穴位於第二十一椎下方兩側,上方對應胞肓穴,俯臥取穴,針灸方法與魄戶穴相同。

五臟的背俞穴各有五穴,六腑的背俞穴各有六穴(肺俞在第三椎下方兩側,距離脊骨各一寸半,針刺三分,留針七次呼吸,灸三壯。心俞在第五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肺俞,留針七次呼吸。

肝俞在第九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心俞,留針六次呼吸。脾俞在第十一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肝俞,留針七次呼吸。腎俞在第十四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脾俞,留針七次呼吸。

膽俞在第十椎下方兩側,距離同肺俞,正坐取穴,針刺五分,留針七次呼吸。胃俞在第十二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脾俞,留針七次呼吸。

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膽俞。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肺俞,留針六次呼吸。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心俞,留針六次呼吸。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方兩側,距離及針刺方法同腎俞,留針六次呼吸。

五臟六腑的背俞穴若需灸治,皆可灸三壯。(按:新校正註解提到:「有人懷疑『各五各六』的『各』字有誤,其實並非錯誤。這裡的『各』是指左右各五、各六穴,而非每臟腑有五或六穴。」)

委中以下至足小趾旁各有六穴(指委中、崑崙、京骨、束骨、通谷、至陰六穴,左右共十二穴,其針灸方法與《氣穴論》所述相同)。

經文提到脈氣所發的穴位共有七十八穴,但此處所列包含已遺失的穴位共九十三穴,由此可見數字有所出入,應是傳抄時出現錯誤。(按:新校正註解提到:「王冰說共計九十三穴,若加上大杼、風門、風池則為九十九穴,由此推知這三穴應是後人增補的。」)

足少陽經脈氣所發的穴位共有六十二穴:頭部兩角上方各二穴(指天衝、曲鬢,左右共四穴)。天衝在耳上前方三分處,為足太陽、少陽兩經交會處,針刺三分,灸五壯。曲鬢在耳上髮際彎曲處的凹陷中,下頜鼓動時有空隙,為足太陽、少陽兩經交會處,針灸方法與天衝穴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