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六元正紀大論
此用藥貴乎從時,而不可執泥也。景岳以假為假借,以反常為病反乎常,義未確,詳辨在篇末。)
帝曰:善!陽明之政奈何?岐伯曰:卯酉之紀也。
丁卯(歲會),丁酉歲
上陽明金,中少角木運,(「丁為陰木,故屬少角。」)下少陰火,同正商。(「丁年歲木不及,而司天燥金勝之,則金兼木化,反得其政,所謂委和之紀,上商與正商同也。」)
其運風清熱,(「風為中運少角之氣,清為勝風之氣,熱為復清之氣,余少運勝復皆同。後仿此。」)清化熱化勝復同,所謂邪氣化日也。(「丁年少角木運不及,故有燥金來勝之清化,有清化則有火子來復之熱化,然皆非本年正化。故曰邪化日也。同者,謂二年相同也。凡陰年不及,故有勝復邪化,而陽年則不言勝氣。
後仿此。」)災三宮。(「災,傷也。三宮,東方震宮,木正之方也。木運不及,故本方受災。陽年太過,則不言災宮。凡言災宮,皆以五正宮生數為例,故言三不言八。後仿此。」)
燥化九,(「司天。」)風化三,(「中運不及,其數生也。」)熱化七,(「在泉。」)所謂正化日也。
其化上苦小溫,中辛和,下鹹寒,所謂藥食宜也。(「上苦小溫苦屬火,以治金也。中辛和,辛屬金,以和少角也。下鹹寒,以水治火也。玄珠云:上苦熱。」)
少角(初正),太徵,少宮,太商,少羽(終)
癸卯,癸酉歲(俱同歲會。按:新校正云:「本論下文云:『不及而加同歲會。』此運少徵為不及,下加少陰,故云同歲會。」)
上陽明金,中少徵火運,下少陰火,同正商。(「癸年火運不及,上見燥金,則金得其政,所謂伏明之紀,上商與正商同也。」)
其運熱寒雨,(「熱,少徵運也。寒,勝氣也。雨,復氣也。」)寒化雨化勝復同,所謂邪氣化日也。災九宮。(「九,南方離宮也。火運不及而勝復所由,故災及之。」)
燥化九,熱化二,(「運與在泉同。」)所謂正化日也。
其化上苦小溫,中鹹溫,下鹹寒,所謂藥食宜也。(「中少徵火,故治用鹹而必溫也。上下同前。」)
少徵,太宮,少商,太羽(終),太角(初)
己卯,己酉歲(「詳二年,金與土運雖相得,然子臨父位為逆。」)
上陽明金,中少宮土運,下少陰火。
其運雨風涼,(「雨,少宮之氣。風,勝氣也。涼,復氣也。」)風化清化勝復同,邪氣化度也。(「義同前。凡上下文曰涼、曰清、曰燥者,皆金氣之化也。後仿此。」)災五宮。(「五,中宮也。土運不及,故災及之。」)
清化九,雨化五,熱化七,正化度也。
其化上苦小溫,中甘和,下鹹寒,藥食宜也。(「中甘和,治土運不足也。」)
少宮,太商,少羽(終),少角(初),太徵
《六元正紀大論》:
用藥關鍵在於順應時節,不可固守不變。張景岳將“假”解釋為“假借”,以“反常”為疾病違背常態,此釋義不夠準確,詳細辨析見於篇末。
黃帝問:很好!陽明司天的政令如何?岐伯答:屬卯酉之年。
丁卯年(歲會)、丁酉年
司天:陽明燥金,中運:少角木運(丁屬陰木,故為少角),在泉:少陰君火。因木運不及,司天燥金克木,反使金氣主導,稱為“委和之紀”,與正商金相同。
此年運為風(木運)、清(金克木)、熱(火克金復氣),清化(金勝木)與熱化(火復金)並現,屬非正常氣化,稱“邪氣化日”。木運不及,災傷東方震宮(三宮)。
正常氣化:司天燥化(九數),中運風化(三數,木不及用生數),在泉熱化(七數)。
用藥飲食:司天宜苦溫(火克金),中運宜辛和(金和木),在泉宜咸寒(水克火)。
五音步序:少角(初正)、太徵、少宮、太商、少羽(終)。
癸卯年、癸酉年(同歲會)
司天:陽明燥金,中運:少徵火運,在泉:少陰君火。火運不及,燥金主事,稱“伏明之紀”,與正商金相同。
此年運為熱(火運)、寒(水克火)、雨(土克水復氣),寒化(水勝火)與雨化(土復水)並現,屬邪氣化日。災傷南方離宮(九宮)。
正常氣化:司天燥化(九數),中運與在泉熱化(二數)。
用藥飲食:司天宜苦溫,中運宜咸溫(補火),在泉宜咸寒。
五音步序:少徵、太宮、少商、太羽(終)、太角(初)。
己卯年、己酉年
司天:陽明燥金,中運:少宮土運,在泉:少陰君火。土運不及,子火臨父位為逆。
此年運為雨(土運)、風(木克土)、涼(金克木復氣),風化(木勝土)與涼化(金復木)並現,屬邪氣化。災傷中央五宮。
正常氣化:司天清化(九數),中運雨化(五數),在泉熱化(七數)。
用藥飲食:司天宜苦溫,中運宜甘和(補土),在泉宜咸寒。
五音步序:少宮、太商、少羽(終)、少角(初)、太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