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
先病而後逆之,治其本;先逆而後病者,治其本:先寒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;先病而後生寒者,治其本:先熱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。
此下論標本先後之治,與《靈樞·病本》論辭意相同,凡病皆當治本,惟中滿而大小不利當治其標,更當察其間甚,為並行獨行之治也。先病而後逆者,先病為本,後逆為標,當治其先病之本。先逆而後病者,先逆為本,後病為標,當治其先逆之本。先寒而後生病者,先寒為本,後病為標,當治其先寒之本。
先病而後生寒者,先病為本,後寒為標,當治其先病之本。先熱而後生病者,先熱為本,後病為標,當治其先熱之本。凡此皆治本之法也。
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。
《病本》篇無此句。此承上文而言,先熱後生中滿,則不治先熱之本,而治中滿之標。中滿,則上下不交,人以中土為本。故治其標。
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,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,必且調之,乃治其他病,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,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。
先病而後泄者,治其先病之本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,治其先泄之本,先泄則中土先虛,既治其本,必且調之,乃治其他病,所以重其中土也。先病而後生中滿者,則治中滿之標,先中滿而後煩心者,則治中滿之本,雖有標本,中滿當先治也。
人有客氣,有同氣。
承上文而言,所謂先病先逆先寒先熱先泄先中滿者,人有客氣,有同氣也。客氣者,風熱濕火燥寒之氣,侵入人身而為病也。同氣者,人身厥陰之氣同於風,少陰之氣同於熱,太陰之氣同於濕,少陽之氣同於火,陽明之氣同於燥,太陽之氣同於寒。病三陰三陽之正氣,固有風熱濕火燥寒之同氣而為病也。
小大不利治其標,小大利治其本。
上文中滿治標,更當審其小大二便,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。後生中滿,而治後病之標者,以中滿,則小大二便不利,故治其後病之標。若中滿而小大利,亦當先治其本。所以申明中滿治標,而補其未盡之意也。
病發而有餘,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病發而不足,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
有餘者,邪氣有餘。不足者,正氣不足。病發而邪氣有餘,則本而標之,申明本而標之者,先治其邪氣之本,後治其正氣之標,此治有餘之法也。病發而正氣不足,則標而本之,申明標而本之者,先治其正氣之標,後治其邪氣之本,此治不足之法也。《天元紀大論》云:厥陰之上,風氣主之;少陰之上,熱氣主之;太陰之上,濕氣主之,少陽之上,火氣主之;陽明之上,燥氣主之;太陽之上,寒氣主之。所謂本也。
是以風熱濕火燥寒淫氣為本,人身三陽三陰正氣為標。
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
治療原則如下:
若先患病後出現氣機逆亂,應治療根本病因;若先有氣機逆亂後患病,亦治其根本。先受寒後生病,治其寒邪之本;先患病後出現寒證,仍治其先病之本。先受熱後生病,治其熱邪之本。
此段論述標本先後的治療原則,與《靈樞·病本》觀點一致,多數疾病皆應治本,唯獨中滿兼大小便不通時需先治標,並需辨別病情輕重,決定是否標本兼治或單獨治標。例如:
- 先病後氣逆:先病為本,氣逆為標,治先病。
- 先氣逆後病:氣逆為本,後病為標,治氣逆。
- 先寒後病:寒為本,病為標,治寒。
- 先病後寒:病為本,寒為標,治病。
- 先熱後病:熱為本,病為標,治熱。
例外情況
若先發熱後出現中滿(腹部脹滿),則不治熱之本,先治中滿之標,因中滿會阻礙氣機升降,而人體以脾胃中土為根本,故需優先處理。
其他標本治則
- 先病後腹瀉:治病之本。
- 先腹瀉後生他病:治腹瀉之本,並須調理脾胃,再治其他病,強調中土的重要性。
- 先病後中滿:治中滿之標。
- 先中滿後心煩:治中滿之本(中滿為根本問題,心煩為其表現)。
客氣與同氣
疾病成因分「客氣」與「同氣」:
- 客氣:外來邪氣(風、熱、濕、火、燥、寒)侵襲致病。
- 同氣:人體三陰三陽之氣與外邪相應,如厥陰屬風、少陰屬熱等,正氣失調時亦會引發對應病症。
二便狀態影響治療順序
若中滿伴隨大小便不利,優先治標(通利二便);若二便正常,則仍治本。此為補充中滿治標的細節。
邪正虛實與標本治則
- 邪氣有餘(實證):先治邪氣之本,後調正氣之標。
- 正氣不足(虛證):先扶正氣之標,後祛邪氣之本。
《天元紀大論》指出,六氣(風、熱、濕、火、燥、寒)為疾病根本(本),人體三陰三陽正氣為表現(標)。因此,外邪過盛為病因之本,正氣失調為病症之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