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之五 (57)

1刺法論第六十五篇

間去聲,余及下篇同。

惟左位升之不前,則右位降之不下,故皆可先治也。如丑未之歲太陽在泉,厥陰木氣降為地之左間,木欲降,而地晶金司窒抑之,則降而不入,降而不入則木抑矣。抑之而鬱發,必金氣散而可得位,抑之郁發,散可得位,是降而鬱發也。上文欲發其鬱亦須待時,此降而鬱發,其氣之暴,亦如上文天間之時也。

如當降而終不降,是降而不下矣,降而終不下,則不能待時,郁可速發矣。其發雖速,不可折之,必待降時,可折其所勝也。治之之法,當刺手太陰肺金所出之井,肺為臟,手陽明大腸為之腑,故更刺手陽明所入之合。

火欲降,而地玄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郁發,散而可矣,當折其所勝,可散其鬱,當刺足少陰之所出,刺足太陽之所入。

寅申之歲厥陰在泉,少陰火氣降為地之左間,火欲降而地玄水司窒抑之,則降而不入矣。火抑之而鬱發,必水氣散而可矣,斯時當折其所勝之水,可散其所郁之火,當刺足少陰腎水所出之井,腎為臟,足太陽膀胱為之腑,故更刺足太陽所入之合。

土欲降,而地蒼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郁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,當刺足厥陰之所出,刺足少陽之所入。

卯酉之歲少陰在泉,太陰土氣降為地之左間。土欲降而地蒼木司窒抑之,降而不下則土抑矣。抑之郁發,必木氣散而土可入,斯時當折其所勝之木,可散其所郁之土,當刺足厥陰肝木所出之井,肝之臟,膽為腑,故更刺足少陽所入之合。

金欲降,而地彤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郁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,當刺心包絡所出,刺手少陽所入也。

巳亥之歲,少陽在泉,陽明金氣降為地之左間。金欲降,而地彤火司窒抑之,則降而不下矣,火抑之而金鬱發,必火氣散而金可入。斯時當折其所勝之火,散其所郁之金,當刺心包絡火氣所出之井,包絡三焦相為表裡,故更刺手少陽所入之合也。

水欲降,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郁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土,可散其鬱,當刺足太陰之所出,刺足陽明之所入。

子午之歲,陽明在泉,太陽水氣降為地之左間。水欲降,而地阜土司窒抑之,則降而不下矣。土抑之而水鬱發,必土氣散而水可入,斯時當折其所勝之土,散其所郁之水,當刺足太陰脾土所出之井,脾為臟,胃為腑,故更刺足陽明所入之合。上文升之不前,皆取本氣之鬱而刺治之,此降之不下,皆取所勝之氣而刺治之,是皆立教之法,以明刺治之不可執也。

帝曰:五運之至,有前後與升降往來,有所承抑之,可得聞乎刺法?

上文木火土金水論上下左右升降不前,故曰五運之至有前後,與上下升降,左右往來,有所承製而抑鬱之,因各有刺,可得聞乎刺法之義乎?

白話文

刺法論第六十五篇

若左側氣機上升受阻,則右側氣機下降亦會停滯,因此皆可優先治療。例如醜未年太陽在泉時,厥陰木氣本該降至地之左間,但木氣欲降卻受地晶金氣(司天之氣)阻滯,導致無法順利下降。若降而不入,木氣便受壓抑;一旦壓抑過久爆發鬱氣,需待金氣消散後方能歸位。此鬱發之勢猛烈,如同前述天間氣機變動的情況。

若應降之氣始終不降(「降而不下」),鬱氣無法等待時機自然消散,反而會迅速爆發。此時雖急,不可強行壓制,須待適當時機削弱其剋制因素(「折其所勝」)。治療方法:先刺手太陰肺經的井穴(肺為臟),再刺手陽明大腸經的合穴(大腸為肺之腑)。

其他氣機鬱發的刺法如下:

  • 火氣鬱發:因地玄水氣阻滯而無法下降,需削弱水氣以散火鬱,刺足少陰腎經的井穴與足太陽膀胱經的合穴。
  • 土氣鬱發(寅申年厥陰在泉):因地蒼木氣阻滯,刺足厥陰肝經的井穴與足少陽膽經的合穴,削弱木氣以解土鬱。
  • 金氣鬱發(卯酉年少陰在泉):因地彤火氣阻滯,刺手厥陰心包經的井穴與手少陽三焦經的合穴,削弱火氣以散金鬱。
  • 水氣鬱發(子午年陽明在泉):因地阜土氣阻滯,刺足太陰脾經的井穴與足陽明胃經的合穴,削弱土氣以通水鬱。

前述「升之不前」皆刺本經解鬱,而「降之不下」則刺其剋制之氣的經脈,此為靈活施治的示範,說明刺法不可拘泥。

黃帝問:五運之氣有進退升降與相互制約,其刺法原理為何?
(此段總結上述氣機升降的阻滯與刺治對應,探討五運交替時前後、上下、左右氣機的承制關係及相應針法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