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之五 (45)

1調經論第六十二篇

帝曰:夫子言虛實者有十,生於五臟,五臟五脈耳,夫十二經

脈,皆生其病,今夫子獨言五臟,夫十二經脈者,皆絡三百六十五,節,節有病,必被經脈,經脈之病,皆有虛實,何以合之?

上文岐伯云:有餘有五,不足亦有五,皆生於五臟,帝謂五臟止五脈,五脈虛實何以合十二經脈,及三百六十五節,故舉而復問之。

岐伯曰:五臟者,故得六腑與為表裡,經絡支節,各生虛實,其病所居,隨而調之。

人身五臟,屬於五行,五行合六氣,故五臟得六腑與為表裡,五臟六腑,十二經絡也,十二經絡,周身肢節也,故經絡肢節,各生虛實之病,隨其病之所居而調治之。

病在脈調之血,病在血調之絡,病在氣調之衛,病在肉調之分肉,病在筋調之筋,病在骨調之骨。

五行之中有二火,以合六氣,故舉包絡所主之脈,心主之血,肺主之氣,脾主之肉,肝主之筋,腎主之骨,以明五臟六腑,為十二經脈也。包絡主脈,心主血,血脈無分,故病在脈,調之血,病在血,調之絡,絡,猶脈也。肺主氣而衛外,故病在氣,調之衛。其餘則隨其病之所在而調之。

燔針劫刺其下,及與急者,病在骨、淬針藥熨,病不知所痛、兩蹺為上,身形有痛,九候莫病,則繆刺之。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,巨刺之。必謹察其九候,針道備矣。

此舉經脈肢節之痹痛,在於形身上下左右,合三部九候,以為調經之法也。燔針劫刺其下者,治痹證也。《靈樞·經筋》篇有十二筋痹證,皆治以燔針劫刺。痹發於陰,故刺其下也,及與急者,謂筋痹也。經筋篇云:腹筋急,引缺盆,及頰、卒口僻。頰筋有寒,則急引頰,移口,以馬膏膏,白酒和桂以塗。

病在骨者,骨痹也,痹在骨,則淬針。病在筋,則藥熨也。痹病在五臟之外合者,必痛。若痹病不知所痛,則從奇經之脈而上,故曰兩蹺為上。兩蹺,足之陽蹺陰蹺也。為上,從蹺脈而上行也。陽蹺脈病,陰緩陽急。陰蹺脈病,陽緩陰急。故雖病而不知所痛。若痹病在於肌肉,則身形有痛,無關經脈,故九候莫病,則為繆刺之法以治之。

《繆刺論》云:凡痹在分肉間痛而刺之,左刺右,右刺左者是也。若痛在左而右脈病者,邪客經脈也,則為巨刺之法以治之。巨刺者,長針深刺,所以取深邪遠痹也。凡此痹痛之證,在於形身上下左右,故必謹察其九候。九候者,上中下三部,一部三候,三部九候,合於經脈,候其形神,謹察於此,針道備矣。

白話文

調經論第六十二篇

黃帝問道:您提到虛實病症有十種,生於五臟,但五臟只有五條經脈。然而人體十二經脈皆可能生病,如今您只談五臟。十二經脈遍布全身三百六十五個關節,若關節有病,必影響經脈,而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之分,該如何與五臟相合呢?

岐伯回答:五臟與六腑互為表裡,經絡和肢節皆可能出現虛實病症,需依其病位調整治療。

具體而言:

  • 病在脈絡,調治其血;
  • 病在血液,調治絡脈;
  • 病在氣機,調治衛氣;
  • 病在肌肉,調治分肉;
  • 病在筋腱,調治筋部;
  • 病在骨骼,調治骨節。

(因五行涵蓋六氣,故提及心包絡主脈、心主血、肺主氣、脾主肉、肝主筋、腎主骨,以闡明五臟六腑與十二經脈的關聯。)

針刺治法

  • 痹證疼痛:用燔針(火針)深刺患處下方,或刺筋脈拘急處(如《靈樞·經筋》所載筋痹治法)。
  • 骨痹:以淬針(燒針)配合藥物熱熨。
  • 痛感不明顯:著重調理陰陽蹺脈(如陽蹺脈病見陰緩陽急,陰蹺脈病見陽緩陰急)。
  • 肌肉疼痛但脈象正常:採用繆刺法(左病刺右,右病刺左)。
  • 左側疼痛而右脈異常:用巨刺法(長針深刺以治經脈邪氣)。

診療關鍵
需仔細審察三部九候(全身脈象),判斷病位深淺與經絡關聯,如此針刺之道方能完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