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之四 (10)

1刺瘧篇第三十六篇

瘦者,淺刺之,適肥瘦,以為刺,而出其血,以瀉經脈之有餘也。瘧脈小實急,經脈之氣不足也。有餘瀉之,不足補之。脈小,正氣虛也,故當灸脛少陰之太谿,以啟生陽之氣。實急,邪氣實也,又當刺足小趾至陰之井穴,先灸後刺,助正散邪之法也。

瘧脈滿大急,刺背俞,用五胠俞背俞各一,適行至於血也;瘧脈緩大虛,便宜用藥,不宜用針。

上文刺背俞,旁五胠俞各一,乃合背俞胠俞而皆刺之,故於此復明之,所謂瘧脈滿大急,刺背俞者,乃用中針,五胠俞與背俞各刺其一。適肥瘦以行針,而至於出血也。瘧脈緩大虛,承瘧脈小實急,而言瘧脈不急而緩,不小而大,不實而虛也。如是,便當補之,不當瀉之,故曰便宜用藥,不宜用針,又不但先灸後針也。此承上文而申明之也。

凡治瘧,先發如食頃,乃可以治,過之則失時也。

凡治瘧者,統承上文刺法而言也。先發如食頃,乃可治者,治之宜先也。過之者,過其食頃之時,則為失時,失時而治,治無益也。

諸瘧,而脈不見,刺十指間出血,血去必已,先視身之赤如小豆者,盡取之。

諸瘧者,統承上文瘧病而言也。脈不見者,不見滿大急、小實急、緩大虛之脈也。病不在脈,但當刺手十指間,井穴,出血。血去心已。更當先其未發之時,視身之皮膚赤點,如小豆者,盡取而刺之。夫所出為井,皮膚主表,病不在脈,故如是以刺之。

十二瘧者,其發各不同時,察其病形,以知其何脈之病也。先其發時,如食頃而刺之,一刺

則衰,二刺則知,三刺則已,不已,刺舌下兩脈,出血;不已,刺郄中盛經,出血,又刺項以下俠脊,者,必已。舌下兩脈者,廉泉也。刺瘧者,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,先刺之,先頭痛及重者,先,刺頭上,及兩額兩眉間,出血;先項背痛者,先刺之;先腰脊痛者,先刺郄中,出血;先手臂痛者,,先刺手少陰,陽明十指間;先足脛痠痛者,先刺足陽明十指間出血。

上文三陽三陰五臟胃腑,合十二經脈,故曰十二瘧者,其發各不同時,當先其時,而察其病形,以知其何脈之病也,知其病之所在,更當先其發時,如食頃而刺之,刺之得宜,一刺則衰。衰,邪氣少去也。二刺則知。知,小便利,腹中和也。三刺則已。已,病邪皆去,正將復也。

設三刺不已,更刺舌下之兩脈,出血,刺兩脈不已,更刺郄中盛經,出血,又刺項以下俠脊者,其病必已。申明舌下兩脈者,廉泉也。夫一刺二刺三刺之刺瘧者,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,先刺之,如先頭痛及頭重者,先刺頭上,以治其痛,及兩額兩眉間,出血,以治其重。先項背痛者,先取項背而刺之。

先腰脊痛者,先刺太陽之郄中,出血。先手臂痛者,先刺手少陰、陽明,在手十指間之少衝、商陽。先足脛痠痛者,先刺足陽明,在足十指間之厲兌,出血。此統承三陽三陰、五臟胃腑十二經脈之瘧,而言刺治之宜先也。

白話文

刺瘧篇第三十六篇

瘦弱的人,針刺要淺,根據體型肥瘦調整針刺深度,並放出少量血液,以疏通經脈中過盛的氣血。瘧疾脈象細小、緊實而急促,表示經脈氣血不足。氣血過盛則需瀉除,不足則需補益。脈象細小,說明正氣虛弱,應灸脛部少陰經的太谿穴,以激發陽氣;脈象緊實急促,則表示邪氣旺盛,需針刺足小趾的至陰穴(井穴),先灸後刺,以助正氣、驅散邪氣。

若瘧疾脈象充盈、洪大而急促,應針刺背部俞穴,選取五胠俞和背俞各一處,根據體型調整針刺深度,直至出血;若脈象緩慢、洪大而虛弱,則適合用藥物治療,不宜針刺。

前文提到針刺背部俞穴和五胠俞各一處,是將背俞與胠俞結合施針,因此此處再次說明:所謂「瘧脈滿大急,刺背俞」,是指用中等針具,在五胠俞和背俞各刺一針,根據體型深淺適度,直至出血。而「瘧脈緩大虛」是相對於「小實急」而言,指脈象不急促而緩慢、不細小而洪大、不緊實而虛弱,此時應補益而非瀉除,故說適合用藥,不宜針刺,更不僅是先灸後針的問題。這是對前文的進一步闡釋。

治療瘧疾時,應在發作前約一頓飯的時間施治,過時則錯失良機。

所有瘧疾患者,若脈象不明顯,可刺十指間(井穴)出血,出血後病情必會緩解。施針前應先觀察皮膚有無紅點如小豆般大小,若有則全部刺破放血。因井穴主表,病不在脈而在皮膚,故以此法治療。

十二種瘧疾(對應十二經脈)發作時間各異,需觀察症狀以判斷病屬何經。在發作前約一頓飯的時間針刺,第一次刺後病勢減輕,第二次刺後症狀明顯改善,第三次刺後即可痊癒。若未癒,可刺舌下兩脈(廉泉穴)出血;仍未癒,再刺膝窩處盛滿的經脈出血,並刺項部以下夾脊兩側的穴位,必能治癒。

針刺瘧疾時,需先詢問症狀最初發作的部位,優先施治:

  • 若先頭痛或頭部沈重,先刺頭頂及兩額、兩眉間出血;
  • 若先頸背痛,先刺頸背部;
  • 若先腰脊痛,先刺太陽經的膝窩處(委中穴)出血;
  • 若先手臂痛,先刺手少陰、陽明經的十指間穴位(如少衝、商陽);
  • 若先小腿痠痛,先刺足陽明經的十指間穴位(如厲兌穴)出血。

此段總結三陽、三陰、五臟、胃腑對應的十二經脈瘧疾,強調針刺治療需針對初始症狀優先施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