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之三 (45)

1熱論第三十一篇

三日少陽受之,少陽主膽,其脈循脅,絡於耳,故胸脅痛而耳聾。

少陽之脈,則以三日受之,而明其狀。少陽者木也,故少陽主膽。其脈下胸中,循脅裡,其支從耳後,入耳中,出走耳前,故循脅絡於耳。循脅,故胸脅痛,絡耳,故耳聾。

三陽經絡,皆受其病,而未入於臟者,故可汗而已。

結上文三陽受病,非比一日太陽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故三陽經絡,一日皆受其病,三陽主六腑,而未入於三陰之五臟,故可汗而已,此熱雖甚不死也。

四日太陰受之,太陰脈布胃中,絡於嗌,故腹滿而嗌乾。

太陰之脈,則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狀。其脈屬脾絡胃,挾咽,連舌本,故太陰脈布胃中、絡於嗌。布胃中,故腹滿,絡於嗌,故嗌乾。

五日少陰受之,少陰脈貫腎,絡於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
少陰之脈,則以五日受之,而明其狀,其脈從腎,上貫肝膈入肺中,循喉嚨、挾舌本,故少陰脈貫腎、絡於肺、系舌本。少陰水火不相交濟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
六日厥陰受之,厥陰脈循陰器,而絡於肝,故煩滿而囊縮。

厥陰之脈,則以六日受之,而明其狀。厥陰肝脈過陰器,抵小腹,故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。厥陰木氣逆、火氣盛,故煩滿。循陰器,故囊縮。

三陰三陽,五臟六腑皆受病,榮衛不行,五臟不通、則死矣。

則,猶即也。結上文三陰受病,非必四日太陰、五日少陰、六日厥陰,故內之三陰,外之三陽,內之五臟,外之六腑,一日皆受其病,致榮衛不行,五臟不通,即死矣。較之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更甚也。

其不兩感於寒者,七日巨陽病衰,頭痛少愈;八日陽明病衰,身熱少愈;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微

聞;十日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,不滿,舌乾已,而嚏;十二日,厥陰病衰,囊縱,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日已矣。

其不兩感於寒,屬經脈之熱病,皆以七日環復,病衰而愈,由此觀之,則上文所云,一日受二日受者,乃循次言之,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。會悟聖經,當勿以辭害意。

帝曰:治之奈何?

治得其宜,不必七日始愈,故以為問。

岐伯曰:治之各通其臟脈,病日衰已矣。

臟脈者,如上文太陰脾臟之脈、少陰腎臟之脈、厥陰肝臟之脈也。治之而各通其臟脈,則病日漸衰而可已,如是則免於死矣。

其未滿三日者,可汗而已;其滿三日者,可泄而已。

若病在三陽,其未滿三日而在外者,可汗而已;其滿三日而在內者,可泄而已,如是,不必七日環復而始愈矣。

帝曰:熱病已愈,時有所遺者,何也?

承汗已泄已之意,而問時有所遺,未全愈者何也?

岐伯曰:諸遺者,熱甚而強食之,故有所遺也;若此者,皆病已衰,而熱有所藏,因其穀氣相薄,兩熱相合,故有所遺也。

白話文

熱論第三十一篇()

發病第三天,病邪傳至少陽經。少陽經主掌膽腑,其經脈循行於胸脅,並連絡耳部,因此會出現胸脅疼痛和耳聾的症狀。
少陽經脈在第三天受邪,症狀由此顯現。少陽屬木,故與膽相應。其經脈下行至胸中,沿胸脅內側行走,分支從耳後進入耳中,再從耳前穿出,因此循行胸脅並連絡耳部。因經脈循行胸脅,故胸脅疼痛;連絡耳部,故耳聾。

若三陽經絡皆受病邪侵襲,但尚未深入臟腑,此時可透過發汗治療而痊癒。
此段總結三陽經受病的情況,並非嚴格限定於第一天太陽經、第二天陽明經、第三天少陽經的順序,而是三陽經絡可能同時受病。三陽經主六腑,病邪未侵入三陰所主的五臟,故可發汗治癒,即使熱症嚴重也不會致命。

第四天,病邪傳至太陰經。太陰經脈分布於胃中,連絡咽喉,因此會出現腹部脹滿和咽喉乾燥的症狀。
太陰經脈在第四天受邪,症狀由此顯現。其經脈屬脾絡胃,夾行咽喉,連接舌根,故太陰經脈分布於胃中並連絡咽喉。因分布胃中,故腹脹;連絡咽喉,故咽喉乾燥。

第五天,病邪傳至少陰經。少陰經脈貫穿腎臟,連絡肺臟,並繫於舌根,因此會出現口乾舌燥、口渴的症狀。
少陰經脈在第五天受邪,症狀由此顯現。其經脈從腎臟上行,貫穿肝膈進入肺中,沿喉嚨夾行舌根,故少陰經脈貫穿腎臟、連絡肺臟、繫於舌根。因少陰水火失調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
第六天,病邪傳至厥陰經。厥陰經脈循行生殖器,連絡肝臟,因此會出現煩悶、陰囊收縮的症狀。
厥陰經脈在第六天受邪,症狀由此顯現。厥陰肝經經過生殖器,抵達小腹,故厥陰經脈循行生殖器並連絡肝臟。因厥陰木氣上逆、火氣旺盛,故煩悶;循行生殖器,故陰囊收縮。

若三陰三陽經、五臟六腑皆受病邪侵襲,導致營衛之氣無法運行、五臟功能阻滯,則會死亡。
「則」即「即」之意。此段總結三陰經受病的情況,並非嚴格限定於第四天太陰經、第五天少陰經、第六天厥陰經的順序,而是內在的三陰經、外在的三陽經,以及五臟六腑可能同時受病,致使營衛失調、五臟閉塞,隨即死亡。此情況比「兩感於寒」更為嚴重。

若非「兩感於寒」的熱病,第七天太陽經病勢減退,頭痛稍緩;第八天陽明經病勢減退,身熱減輕;第九天少陽經病勢減退,耳聾逐漸恢復聽覺;第十天太陰經病勢減退,腹脹消退,開始想進食;第十一天少陰經病勢減退,口渴停止,不再煩悶,舌乾緩解,並能打噴嚏;第十二天厥陰經病勢減退,陰囊鬆弛,小腹輕微舒緩,邪氣盡除,病情日漸痊癒。
此類非「兩感於寒」的經脈熱病,約七日為一週期,病勢逐漸消退而愈。由此可見,前文所述「第一天、第二天受病」僅為次序說明,並非固定不變的日期。理解經典時,應避免拘泥文字而誤解原意。

黃帝問:「如何治療?」
治療得當,不必等到七日才痊癒,故提出此問。

岐伯答:「治療需疏通各受病臟腑的經脈,病勢自會日漸衰退而愈。」
「臟脈」指前文提到的太陰脾經、少陰腎經、厥陰肝經等。若治療時能疏通各臟腑經脈,病勢便會逐漸消退而痊癒,如此可避免死亡。

若病未滿三天(邪在三陽經),可發汗治癒;若病已滿三天(邪入三陰經),可洩法治癒。
病在三陽經,未滿三日且邪在表,可發汗治癒;若滿三日且邪在裡,可洩法治癒。如此便不必等待七日週期才痊癒。

黃帝問:「熱病痊癒後,有時為何會殘留症狀?」
承接「發汗」「洩法」的治療,詢問為何偶有未完全康復的殘餘症狀。

岐伯答:「殘留症狀多因熱症嚴重時強行進食所致。此類情況雖病勢已退,但餘熱未清,與食物之氣相互搏結,兩熱相合,故留下後遺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