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

卷之三 (32)

1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

吸則內針,無令氣忤;靜以久留,無令邪布,吸則轉針,以得氣為故;候呼引針,呼盡乃去,大氣皆出,故命曰瀉。

內,音納,下內針之內同。忤,逆也。大氣,針下所聚之氣也。方吸則內針,其氣始行,無令逆也。寧靜其心,久留其針,以針引邪,無令邪之四布也。方吸則轉針,欲以得氣,為復其故。候呼則引針,呼盡針乃去,使針下所聚之氣皆出,此瀉邪之法,故命曰瀉。

此一節,言人身經脈,應於天地,邪氣卒至,當急瀉之,勿使真邪相合也。

帝曰:不足者補之,奈何?

邪氣卒至,當急瀉之,真氣不足,則當補之,故為此問。

岐伯曰:必先捫而循之,切而散之,推而按之,彈而怒之,抓而下之,通而取之,外引其門,以

閉其神,呼盡內針,靜以久留,以氣至為故,如待所貴,不知日暮,其氣以至,適而自護,候吸引針,,氣不得出,各在其處,推闔其門,令神氣存,大氣留止,故命曰補。

推,退,平聲,下同。彈,平聲。以至之以已通,下以合之以同。抓,猶引也。補不足者,當知其經脈之不足,故必先以手捫而循之,得其穴道之真,次則切而散之,推而按之,分掰其穴,不使傾移,然後彈而怒之,以進其針,引而下之,以深其針,通而取之,以調其經,外引其門,使氣脈流通,以閉其神,使真氣內存。

針刺留呼,其數不同,留呼數盡,更當內針,而靜以久留,久留者,欲以氣至,為復其故,候氣之法,如待所貴,不知日暮,其氣已至,仍當調適而自護。上文候呼引針,大氣皆出,此候吸引針,使氣不得出,各在其針刺之處,推闔其門,令神氣存,針下所聚之大氣,留止於內,此補正之法,故命曰補。

帝曰:候氣奈何?

如待所貴,不知日暮,其氣已至,適而自護,此候氣之法,帝復問之。

岐伯曰:夫邪去絡入於經也,舍於血脈之中,其寒溫未相得,如湧波之起也,時來時去,故

不常在,故曰:方其來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,無逢其沖而瀉之,真氣者,經氣也,經,氣大虛,故曰其來不可逢,此之謂也。

邪之中人,由絡而經,由經而脈,故邪去絡入於經也,則舍於血脈之中,邪氣始入,未為寒病,未為溫病,其寒溫未相得時,如湧波之初起也,起如湧波,則時來時去,時來時去,故不常在,邪不常在,治之常早,故曰:方其來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。邪氣衝突,宜避其銳,無逢其沖而瀉之,逢沖而瀉,傷其經氣,則真氣亦傷。

夫真氣者,經氣也,瀉之則經氣大虛,故《九針十二原》論曰:其來不可逢,即此無逢其沖而瀉之之謂也。

故曰:候邪不審,大氣已過,瀉之則真氣脫,脫則不復,邪氣復至,而病益蓄。故曰其往不可追,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

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

吸氣時進針,避免氣機逆亂;靜心留針,防止邪氣擴散;吸氣時轉動針具,以得氣為準;待呼氣時出針,呼盡時拔針,使針下邪氣盡出,此即瀉法。

「內」同「納」,下文「內針」之「內」亦同。「忤」指逆亂。「大氣」指針下聚集的邪氣。吸氣時進針,氣血開始運行,避免逆亂。心神寧靜,久留針具,以針引邪,防止邪氣擴散。吸氣時轉針,旨在得氣,恢復常態。呼氣時出針,呼盡拔針,使針下邪氣盡出,此為瀉邪之法,故名「瀉」。

此段說明人體經脈與天地相應,邪氣驟至應急瀉,避免真邪相合。

黃帝問:正氣不足如何補益?

邪氣驟至當急瀉,正氣不足則需補益,故有此問。

岐伯答:先以手按循經脈,切按散開氣血,推按穴位,彈撥激發經氣,引針深入,通調經絡,外引穴門以閉合神氣。呼盡時進針,靜心久留,以得氣為準,如同等待貴客,不計時間。氣至後調適護持,吸氣時出針,使氣不外洩,各歸其位,推閉穴門,存留神氣,針下正氣內守,此即補法。

「推」讀作「退」,「彈」讀平聲。「抓」意為牽引。補益不足時,需先確認經脈虛處,以手按循,找準穴位;再切按散開氣血,推按固定穴位;彈撥激發經氣,進針深引,通調經絡;外引穴門使氣血流通,閉合神氣以固守正氣。

留針時間依呼氣次數而定,呼盡後再進針,靜心久留,旨在得氣恢復常態。候氣時如待貴客,不計早晚,氣至後仍需調護。前文瀉法於呼氣出針,使邪氣盡出;此補法於吸氣出針,使氣不外洩,推閉穴門存留神氣,針下正氣內守,故名「補」。

黃帝問:如何候氣?

如前所述「如待貴客,不計早晚,氣至後調護」,黃帝再問其詳。

岐伯答:邪氣由絡入經,停留血脈中,寒溫未定時,如波濤起伏,來去無常,故不固定。因此,邪氣初至時,應按壓阻截,及時取治,避免邪勢正盛時強瀉。真氣即經氣,若經氣大虛,正所謂「邪盛不可迎擊」。

邪氣侵人,由絡至經,再入血脈。邪初入時,未成寒證或溫證,寒溫未定之際,如波濤初起,來去無常,故治療宜早。邪氣衝突時應避其鋒芒,強瀉反傷經氣,導致真氣受損。

真氣即經氣,瀉之則經氣大虛,故《九針十二原》雲:「邪盛不可迎擊」,正指此理。

因此,若候邪不準,邪勢已過仍瀉,會使真氣脫散,難以恢復,邪氣再至則病情加重。正所謂「邪退不可追瀉」,即此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