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厥逆痹病第五
故盛在胃。惟陽不入陰。故太陰細微喘息氣逆。頗在肺也。欲瀉其邪。則陰虛於裡。欲補其虛。則陽實於外。所謂不表不里。陽證陰脈之類也。故死不可治。
有病膺腫頸痛胸滿腹脹。此厥逆也。治之須並其氣而治之。腫痛滿脹。皆在上中二焦。此為陰並於陽。下逆於上。正所謂厥逆也。治之之法。不可灸。以有餘於上。灸之則以火濟火。陽極乘陰。陰不能支。當失聲為喑。亦不可石。以陽並上則下虛。刺之則陽氣去。上下俱虛。
神失其守。故必為狂。惟俟其既逆之後。其氣並而漸通。然後隨其盛衰而調之。庶可無偏絕之患也。
痹,內經曰。病在陽曰風。病在陰曰痹。故痹也者。風寒濕雜至。犯其經絡之陰。為合而痹。痹者閉也。三氣雜至。壅閉經絡。血氣不行。故名為痹。以風勝者為行痹。行痹者走注歷節疼痛之類也。寒氣勝者為痛痹。以寒凝氣聚壅而不行。痛不可忍。所謂痛風也。濕氣勝者為著痹。
重著不移。或頑木不仁。多發於肌肉。濕從土化也。然而三氣之合。有輕有重。故有或痛。或不痛或不仁。或寒或熱。或燥或濕之異。其痛者。寒多則血脈凝滯。故必為痛。其不痛不仁者。痛久入深。營衛行澀。經絡時疏。則血氣衰少而滯逆亦少。故不痛。皮膚不榮。血氣不至故不仁。
其寒者。其人陽氣少而陰氣多。與病相益故寒。其熱者。其人陽氣多而陰氣少。陽與病氣勝而陰不勝故熱。陽勝其陰而陰不能榮故燥。其逢濕之甚。與寒相感者。則陽少而陰盛。故多汗而濡也。而其不痛者。則又有五痹。在於骨則重。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。在於筋則屈而不伸。
在於肉則不仁。在於皮則寒。蓋筋皮肉血脈之間。得痹則氣緩。故雖痹而不得為痛也。是以凡痹之類。逢寒則筋攣如蟲縮。逢熱則弛縱筋緩也。然痹之所由成。其風寒濕三氣每各以時而遇。冬氣在骨。以冬遇為骨痹。春氣在筋。以春遇為筋痹。夏氣在脈。季夏氣在肌。秋氣在皮。
皆以主時之氣相遇而受。而皮肉筋骨脈又各有五臟之合。苟五者受而不去。則必內舍於其合。而五臟之痹起矣。
五臟痹者。皮肉筋骨脈。痹不已將復感於邪而內舍五臟。遂為五臟之痹。肺痹者。煩滿喘嘔。痹既入臟。則臟氣閉而不通。本氣不能升舉。肺職治節。痹則上焦不通而胃氣逆。故煩滿喘而嘔也。
心痹者。脈不通。煩則心下鼓暴。上氣而喘。嗌乾善噫。厥氣上則恐。心合脈而痹入之則脈不通。不通則心氣鬱。故心下鼓暴。鼓暴則上氣而喘也。嗌乾善噫。以心脈起心中。上挾胃挾咽也。厥氣上則恐。心火衰而邪乘之。故神怯而恐也。
肝痹。夜臥則驚。多飲數小便。上為引如懷。肝藏魂。血和則魂安。今肝痹則氣血兩衰。故魂不歸而多驚也。肝內熱而脾不淫精於肝。故渴而多飲。肝熱下乘膀胱。故數小便也。上為引如懷者。經絡有氣無血。故上下相引而血不得赴。若結於中而如有所懷也。
《厥逆痹病第五》:
厥逆部分:
當邪氣盛於胃時,陽氣無法進入陰分,導致太陰脈象細弱、呼吸急促、氣機上逆,症狀多表現在肺部。若要祛邪,則體內陰氣已虛;若要補虛,則陽氣又壅滯於外。這種情況既非純粹的表證,也非純粹的里證,屬於“陽證陰脈”的範疇,因此難以治癒,預後不良。
若出現胸部腫痛、頸部疼痛、胸腹脹滿等症狀,此為厥逆病。治療需調和氣機。腫痛脹滿多集中在上中二焦,是陰氣併入陽氣、下焦氣逆衝上所致,正是厥逆的特徵。治療時不可用灸法,因上部陽氣已過盛,灸法會火上澆油,導致陽氣極盛壓制陰氣,陰氣衰竭而失聲;亦不可用砭石刺法,因陽氣上壅則下焦已虛,刺法會耗散陽氣,使上下俱虛,精神失守而發狂。應等待逆亂之氣逐漸平復、氣機通暢後,再根據虛實調治,方可避免偏頗。
痹病部分:
《內經》言:病在陽分為“風”,病在陰分為“痹”。痹病由風寒濕三邪混雜侵襲經絡陰分,壅閉氣血運行所致。根據邪氣偏勝分為三類:
- 行痹:風邪為主,表現為游走性關節疼痛;
- 痛痹:寒邪為主,因寒氣凝滯,疼痛劇烈,又稱“痛風”;
- 著痹:濕邪為主,症狀沈重固定,肌肉麻木,與脾土相關。
三邪混雜時,症狀輕重各異:
- 疼痛明顯者:寒邪偏盛,血脈凝滯;
- 麻木不仁者:病久深入,氣血衰少,皮膚失養;
- 寒象明顯者:患者素體陰盛,與病邪相加;
- 熱象明顯者:患者素體陽盛,陰不制陽;
- 乾燥或濕潤:陽氣過勝則燥,濕寒相感則多汗濡濕。
另有“五痹”按部位區分:
- 骨痹:沈重;
- 脈痹:血凝不流;
- 筋痹:屈伸不利;
- 肉痹:麻木;
- 皮痹:發冷。此類痹病因氣機緩滯,疼痛不顯。痹病遇寒則筋攣如蟲縮,遇熱則筋弛縱。
痹病形成與季節相關:冬季易發骨痹,春季筋痹,夏季脈痹,長夏肌痹,秋季皮痹。若久病不癒,邪氣內傳五臟,則成“五臟痹”:
- 肺痹:煩悶、喘咳、嘔吐(肺氣閉塞,胃氣上逆);
- 心痹:脈不通、心悸暴喘、咽乾噯氣、恐懼(心脈郁阻,神怯);
- 肝痹:夜驚、多飲尿頻、腹部脹滿如懷孕(氣血兩虛,魂不歸位,肝熱下迫膀胱)。